我們的社區電梯常出問題(快20年了),去年住戶大會說要提問卷調查,問住戶們的意見是要更換全新電梯還是繼續找更好廠商來維修,至今拖了很久都沒有做問卷調查,一直不重視社區的電梯安全問題,社區某位委員很熱心的,做了問卷調查,也收集到了法定5分之一住戶的連署書,針對電梯問題招開臨時住戶大會,但管委會主委及少數幾位委員卻以先前管委會會議決議暫緩問卷調查,直接否決了那位熱心委員所做的問卷調查結果及法定5分之一住戶的連
急~~~管委會違法嗎?若違法怎麼辨?贈20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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