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是這樣子的,小弟我上月接到某汽車雜誌社的面試通知,因為是做英文編輯的職務所以雜誌社公司小姐就先email我幾篇國外的英文汽車報導叫我先翻譯!後來翻譯完回傳給他們公司後我也順利的爭取到面試機會!但是該公司最後因為一些令我不太能接受的原因而不錄用我....但是在今月(10月)他們公司最新一期雜誌裡我發現我翻譯的那篇文章竟出現在內容專題裡!!!裡面文字可說有85%以上是出自我翻譯的!(原始翻譯word檔我都還在)但該公司"並未"提前�
(急)請問這樣是否有侵犯智慧財產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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