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請教我寫存證信函!!!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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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夫與他同居女友住在我名下的房子裡我用口頭通知他們他們都不理會我我要他們限期一個月內搬走請教我寫存證信函!!!謝謝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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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y avatarIvy2012-01-02
該(地址)之房屋為本人名下所有之不動產,日前已口頭要求居住於此之所有人即刻搬離,至今仍未收到善意之回覆,居住於此之人,於收到本信函日起一個月內需主動且無償搬離,若到期日仍不法暫用本屋,本人將擇日尋求司法途徑,以悍衛自身權利,再次告知因您之行為可能已觸犯以下法條,刑法第335條侵占罪、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宅罪,且依民法第184條提出侵權賠償,請目前非法占有該屋之所有人自重。此為本人部落格將會陸續秀出生活相關法律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2-01-06
我的回答如下:◎◎◎先生大鑒:兹因本人與台端已經離婚,也無任何關係,坐落在◎◎路的房子其產權是本人所有,經多次口頭告知台端搬離現址,得到的卻是置之不理,本人與台端沒有訂租任契約,也沒有收取任何租金,但台端一直強佔不般離此種行為以侵犯本人的權利,於此敬告台端,離婚之後,雙已經沒有任何法律上的身分關係,未經本人的允許,台端就沒有權利住在家中,今特以此函通知台端,文到後一個月的時間請台端搬離,否則本人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