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保智大隊的打電話來,說我先生在網路上有販售拉拉熊、kitty等一些卡通商品,疑似盜版需要過去做說明,請問一下侵犯智慧財產權是公訴罪嗎?是由國家來告還是該卡通在台的代理商來告?刑責是?通常正版的東西都是由大陸代工後在運回日本,台灣代理再進口,如果直接向代工的生產商拿貨,但是品質和正版的一模一樣,這樣還有觸法嗎?保智大隊搜不到盜版貨物的情況下,需要坦承犯行嗎??不好意思,很急謝謝
急!!賣盜版卡通被抓,法律人士請進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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