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基隆發生車禍,對方是對向車道左轉,我直行車,車禍當時依監視器查證雙方無違規,車禍當下我失去記憶了,我也因此,右腳膝蓋骨折,無法自己照顧生活起居,我哥也因此在醫院請了半個月假期,照顧我,那我想請問的是談賠償該怎麼談?去哪申請開證明收據...1:我在受傷這段時間因本人在服義務役,那也有賠償嗎?2:我哥請假這段時間也要算在賠償裡面嗎?3:我在這段時間精神疲勞,如:復建的辛勞整個覺得很不想活年輕跟殘障一樣這也可以要求��
急~車禍事件詢問與理賠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