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車禍後續理賠相關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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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知識家您們好:
我前兩禮拜發生了車禍,我騎摩托車形跡車道前往上半途中,時數大約在60~70中,而對向一輛休旅車突然左轉讓我煞車不及的撞上了車身,當場鼻血血流送往醫院,醫院診斷我的鼻骨骨折。
對方和對方汽車險的保險專員來家裡,我們開口機車維修、醫藥費、薪資補償、精神賠償15萬全部,因為幫我講話的叔叔說我看起來沒外傷,所以就沒有要求太高。
但我後續有有噁心想嘔吐的狀況發生,就到高雄榮總做檢查,醫生診斷出我在車後終受到撞擊有輕微腦政盪症候群。
請問:我們應該要怎麼做?在理賠的方面可以到多少才對自己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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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na avatarSelena2014-08-03
1.對方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條.你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未減速慢行.(超速)是肇事次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3.94條.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等等為依據.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
2.你可申請對方強制險及第3人責任險理賠.但第3人責任險是依據肇責歸屬賠償.你們可請當地民議代表如議員.村里長.鄉民代表幫忙協調溝通談和解.或到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車禍能和解就和解.以和為貴.若有和解.金額在10萬元左右.不包括強制險在內對你較有利.
3.你後續有有噁心想嘔吐的狀況發生.就到高雄榮總做檢查.醫生診斷出你在車後.受到撞擊有輕微腦政盪症候群.你有腦震盪可請醫師依照事實在診斷證明書上填寫腦震盪後遺症:頭痛、頭暈、平衡感失調、記憶力減退、不宜夜間工作、不得熬夜、不得從事粗重工作.需X期休養、X期門診治療。經過一年治療後.若還在繼續治療.可以申請強制險殘廢等級13級有10萬元可申請.強制險部份.強制險醫療險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二年內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依實際狀況開斷診斷書
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
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3.交通費:指轉診費或往返門診之交通費用.自用車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