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權使用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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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現職同仁參加公司摸彩及春酒活動,由公司雜誌社人員拍團體照,置入雜誌配圖,幫公司產品宣傳。這會有肖像權的問題嗎?在同一家公司服務,配圖還需一一徵求個人同意才能使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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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lbert avatarGilbert2014-08-02
大大好,肖像兩字,,都是媒體訊息造成的民眾誤解。(沒有那麼偉大的)公開場合,,沒有隱私可言;公司場合,,公司內沒有隱私可言;是說,公開場合的自然"自我公開"及"自我揭示",(包含美醜怪),被拍到,都可以由拍攝人自由運用的。唯,,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約束之下,只能揭示,不能合併"資料"。以上(只在法律的解釋)好爸爸與帥兒子--------------------在台灣法律的資料庫裡面,能夠查到"肖像"有關的法條如下;相同於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