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車禍責任求償問題 - 法律
By Lucy
at 2011-10-02T00:00
at 2011-10-02T00:00
Table of Contents
請問:
A騎機車載著B在路上被C開車撞上了
A和B有向C請求傷害賠償
這樣B可以也向A請求傷害賠償嗎?
Update:
TO:啊旭
C是肇事主因、A是肇事次因、B無肇事因數
A和B已共同對C提出賠償(到法院提出民事賠償,已經在法院達成和解)
已達成和解後
B又向A要求賠償
這樣A還需要理會B所要求的賠償嗎?
A騎機車載著B在路上被C開車撞上了
A和B有向C請求傷害賠償
這樣B可以也向A請求傷害賠償嗎?
Update:
TO:啊旭
C是肇事主因、A是肇事次因、B無肇事因數
A和B已共同對C提出賠償(到法院提出民事賠償,已經在法院達成和解)
已達成和解後
B又向A要求賠償
這樣A還需要理會B所要求的賠償嗎?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y Steve
at 2011-10-06T04:42
at 2011-10-06T04:42
交通事故發生"不在於誰撞誰的問題!
首先必須先釐清肇事責任歸屬,交通事故談路權ˋ論責任,不是被撞的一方ˋ重傷的一方ˋ甚至死亡的一方,就一定是對的一方,就一定可以求償ˋ一定可以得到理賠。
正確的作法如下:
確實肇責建議在案發日起算30天後,向案發地交通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免費],就能得知其責任初步分析結果,待分析結果出爐即可分曉,誰是肇事主因ˋ誰是肇事次因或無肇事因數,雙方就都不再會有不平衡或被坑的感覺,也才有求償的[法源依據]。
只要分析或鑑定結果證實哪一方有過失,哪怕只有10%ˋ5%ˋ乃至只有1%的肇事責任,造成人員受傷,已是既定的事實,不管大傷ˋ小傷ˋ甚至於只有擦傷ˋ瘀傷,都已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就刑事部份而言,受傷被害人就有權對另一方提出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A和B有向C請求傷害賠償
同上說明:
首先必須先釐清肇事責任歸屬,才有求償的[法源依據]。
這樣B可以也向A請求傷害賠償嗎?
倘若最終鑑定結果證實,肇責在A或A也有部分肇責"
B屬後載乘客,理當無肇責,所以當然也有權向A主張求償理賠。
然這部分"
端看B是否要主張而定!
B自己當然也可以放��
By Iris
at 2011-10-02T05:25
at 2011-10-02T05:25
By Yuri
at 2011-10-06T23:03
at 2011-10-06T23:03
因為這樣有點不公平
所以只能b告a
By Rosalind
at 2011-10-05T23:37
at 2011-10-05T23:37
Related Posts
無力償還本票
By Adele
at 2011-10-02T00:00
at 2011-10-02T00:00
一個男生做這些事表示喜歡你嗎??
By Iris
at 2011-10-02T00:00
at 2011-10-02T00:00
是聚眾鬥毆罪或普通傷害罪還是是公然侮辱罪?
By Ivy
at 2011-10-02T00:00
at 2011-10-02T00:00
KIWI車殼問題
By Sarah
at 2011-10-02T00:00
at 2011-10-02T00:00
關於受聘攝影師影像著作財產權的問題
By Isabella
at 2011-10-02T00:00
at 2011-10-02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