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逾期未支付緩起訴處分金 - 酒駕

Table of Contents

因酒駕被處公共危險罪-檢察官緩起訴-只要在限定的時間內向社團法人台灣露德協會支付新台幣1萬5千元就可以撤銷-但我已逾期無去繳納-因為要換駕照了.就去查了一下繳違規罰鍰記錄-竟然叫繳 三萬多元-(因為當初開庭有說這15000元付完可以抵消違規罰金)-所以我想請問各位大大.我現在還可以去繳納15000元來抵違規罰金嗎
Update:
我以詢問過了..現在要等法官在傳了..謝謝

All Comments

Kama avatarKama2010-03-20
請問是否超過了繳交緩起訴處分金的期限,如果還沒就快去繳交,超過的時候就等著起訴或檢察官傳喚吧,違規罰款需至應到案處所聽候裁決,應該不會的,所以你還是要打到監理所問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