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
大家好小弟昨天出晚上出去玩的時候遇到了可愛的警察杯杯它給了我1張紅單上面是違規事項:擅自變更頭燈燈光未申請檢驗舉發違反罰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我是騎100C.C.的機車我想請問我該繳多少罰金還有~我去驗車只需要驗頭燈?還是連其他地方也要驗?…Showmore
網友回覆 4
- Olga
最近抓裝hid跟改大燈的抓很兇喔驗車不只是驗頭燈而且,還要驗會驗的項目如果是改hid是要罰2400至9600+驗車驗機車會驗的項目引擎號碼、車身號碼、方向燈、煞車燈、喇叭聲音、排氣管、顏色、大燈、後照鏡(不是原廠的都要換回原廠的)不去驗車會罰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逾期一個月以上者並吊扣其牌照再不理驗車(逾期六個月以上者)就吊銷你的牌照,最後再不理還在路上被抓的話連車子都被扣車驗車要帶什麼東西?帶行照、保險卡及規費(200元)�
- Michael
那個零件有改裝,就將那個零件換回來,然後再去監理所檢驗。
- Iris
你好: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1條規定: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應於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汽車檢驗、各項登記或換發牌照、執照前,繳清其所有違反本條例第二章、第三章尚未結案之罰鍰。二、你被開單告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汽車車身、引擎、底盤、電系等重要設備變更或調換,或因交通事故遭受重大損壞修復後,不申請公路主管機關施行臨時檢驗而行駛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九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
- Zora
答:新台幣2400元罰鍰。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的規定,汽車車身、引擎、底盤、電系等重要設備變更或掉換,或因交通事故遭受重大損壞修復受,不申請公路主管機關臨時檢驗而行駛者,處新台幣2400以上9600以下罰鍰,並責令其檢驗。大大已經在問題中敘明,你屬於前面變更「電系等重要設備,不檢驗」這一種啦!申請臨時檢驗當然就是檢查燈的部分啦!附帶說明就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條之3的規定,機器腳踏車臨時檢驗�
相關文章
已刪除的fb帳號 查ip
想問大家如果有人在fb上觸犯刑事案件 像是公然侮辱、誹謗或侵犯著作權…等 事後刪除了FB帳號 那警方還有辦法查這個人的電信記錄、IP或是申請帳號時的電子郵件和個資嗎?
朋友用我的帳號訂機票,我可以取消嗎?
朋友前段時間借我的帳號訂機票,有訂成功 但最近我們鬧翻了,但因為機票沒辦法退票 我也不希望日後有爭議牽扯到我的帳號權益 我可以直接按取消機票嗎? 該機票不能退款只能退機場稅 買機票時是刷朋友的信用卡不是我的
北地院111簡字46
一、判決字號 台北地方法院111年簡字第46號(行政)(判決) 二、案例事實 原告以被告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下稱臺師大)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博士班學生,依 大學法第33條第3項、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會組織章程(下稱組織章程)第6條第2款…
辦公桌上私人文件未經同意遭翻動
各位好: 前幾天因為生病未到公司, 回辦公室後發現主管為了找文件,整個辦公桌都被動過, 但在事前沒有徵詢過我, 被翻動的文件中也包含我夾在其內的一些私人文件。 我知道辦公桌屬於公司所有,公司文件也應可公開給同部門同事及主管知曉。 私人文件…
熟落在公有地的果實所有權
民法第 798 條: "果實自落於鄰地者,視為屬於鄰地所有人。但鄰地為公用地者,不在此限。" 請問, 句末"不在此限"一語的意義是否就是:"仍屬於果樹所有人?" 如果是的話, 那麼, 公有道路上的私人果樹落果其實不可以撿拾, 是嗎?
汽車報廢,遺產繼承問題
有關於遺產繼承問題想請問各位, 爸爸過世了,去國稅局清查爸爸財產,才知道他名下只有一台車子,無其他財產。但這台 車子我們都不知道在哪,去監理站查,監理站人員說這台已超過40年了,沒有任何欠稅問 題,也已經被註銷牌照了。但因為沒有行照跟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