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酒駕公共危險罪過期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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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我朋友酒駕0.56但法院判決50000元開庭時有跟檢察官說明繳不出來檢察官不讓他分期分款...所以就沒錢繳ㄌ已經過期ㄌ..這樣真ㄉ沒有辦法分期分款ㄇ???法院判決+紅單..是2張都要繳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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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 avatarSteve2010-04-20
在2008/1/4修正施行後,不僅已將罰金額度提高,同時被判徒刑或拘役時也可併科罰金了,詳細內容為:「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所以駕駛人酒後已達不能安全駕駛汽車或機車的程度時,仍然駕車在道路上行駛,那麼他在一開始駕車上路時,就已經觸犯這條罪了。另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會被當場移置保管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