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酒駕及腦部斷層掃瞄 - 法律
By Erin
at 2010-04-02T00:00
at 2010-04-02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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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前天凌晨酒駕撞到招牌,當時由路人打119叫救護車,送秀傳急診,在救護車上就已抽血,酒測值高達1.28;照X光後發現有腦出血及顱骨破裂需至加護病房觀察,但因秀傳加護病房已無病床,所以轉診到彰基,並將秀傳所檢查的X光copy帶到彰基作參考,所以在彰基並無再做腦部X光檢查,這兩天在彰基加護病房觀察護士及醫生說他的血壓及意識都正常,所以可以轉到普通病房,但並沒有要再做任何腦部檢查,只說要再觀察,我們一直都很相信醫生的專業但是若要轉普通病房前不應再做檢查嗎??但醫生說健保不給付且說家屬若要求做腦部斷層或X光的話需自費,現在我老公有說他現在眼睛四週都不舒服且好像睜不開,那這不應再做檢查嗎??該怎麼跟醫生溝通呢???請幫幫我!!!
還有我還很擔心後續酒駕問題;我老公之前並無酒駕紀錄,我也有上網查過,他已經觸犯了<公共危險罪>,是不是等他出院後就要面對法律問題且需罰鍰??那他會被關嗎??還有他對那晚的事一點印象都沒有而且一直想不懂自己怎麼會這樣,那若後續警察做筆錄怎麼辦??拜託告位大大能否一一幫我解決我的疑問!!拜託~~~~
還有我還很擔心後續酒駕問題;我老公之前並無酒駕紀錄,我也有上網查過,他已經觸犯了<公共危險罪>,是不是等他出院後就要面對法律問題且需罰鍰??那他會被關嗎??還有他對那晚的事一點印象都沒有而且一直想不懂自己怎麼會這樣,那若後續警察做筆錄怎麼辦??拜託告位大大能否一一幫我解決我的疑問!!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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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vid
at 2010-04-06T04:25
at 2010-04-06T04:25
2.當場有警務人員作相關紀錄嗎?或到醫療院所有嗎?如果沒有。應該就不會有後續問題。
3.如果公共危險,沒有造成人員傷害,繼以檢察官之慣性,應不會給予起訴的。
您先生的身體更為重要,其相關的應酬。
第一時間我要告知各位網友,只要喝酒就是請未飲酒的人代為駕車,因為只要酒駕,就是違法,喝酒只要肇事(不論撞人或是被撞)只要超過0.01以上(就是您的酒測值不是0)就會觸犯公共危險罪,刑責依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公共危險罪規定,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而刑法第兩百七十六條規定,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兩千元以下罰金。,您應更為注意之。
不要在喝酒駕車了,因為能沒有任何傷亡,基本上都是錢可以解決,如果使一個以上的家庭破碎,那真的是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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