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騎車車禍沒報警對方是孕婦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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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想請問一下因為我今天早上上班時和一位孕婦擦撞但沒有報警,事後雙方也沒留任何資料給對方,她也沒記我車牌號碼。可是我怕事後會有糾紛所以有到警察局向警方詢問(警方有幫我在本子上填寫紀錄)。
事因:
我和她的機車都是直行車,她的車在前方但她忽然往右翩我來不及煞車撞到她的後方兩個人都摔車。後來我發現她是孕婦前面還載一個小孩兩個都沒有戴安全帽,她起身把小孩抱起來後再把摩托車扶好,我有詢問她要不要去看醫生(因為我怕她肚子裡的小孩會傷到),但她回我說不用,之後就右轉騎走了。
1.當我到警局詢問的時候,有一個巡邏的員警剛好回來,她說附近店家有人報案,但因當下我們人都走了沒在現場所以就沒有處理。這樣事後會有問題嗎?

2.因為當下她因該是要右轉才會往右翩(前面有提到那個孕婦之後就右轉騎走了),可是我沒有要超車,是她忽然往右翩我來不及煞車才擦撞到她,我想請問一下這樣是我的錯嗎?

3.因為她是孕婦我怕她有受傷,我要等多久才能確定這件事情結束?

All Comments

Ida avatarIda2012-03-12
1.因為警察沒有處理了,所以除非該孕婦又至警局報案才會開始辦理這個案件。
2.首先要看該路段的速限,以及車道的規則,因此你是否有錯要探討下面幾個問題
 a.你當時是否有超速行駛?是否超速行駛導致剎車不及?
b.你當時與他的距離?是否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導致無法在停止前撞上?
c.他是從哪裡偏轉到你的前方?是否從視線死角?或者只是在你左前方不遠而已?
d.當時對方的車速變化?偏右的過程是否又急煞造成後車追撞的機率?
3.事情是否確定結束......
假設孕婦有受傷,而傷害罪是屬於三年以下的刑責,依照追訴權的時效,該孕婦在十年內都有追訴權。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2-03-10
相關求償項目如下: 一、對方醫療費用,可以申請我方強制險(不分肇責.上限20萬),給付範圍包括: 1. 健保醫療費 2. 急救費用 3. 合理交通費 4. 看護費用 5. 殘廢給付 可以等對方傷勢治療到一個段落之後,將醫療收據整理好,送到我方的產險公司申請理賠。 二、除了強制險的求償外,雙方的其他損失,可依肇責比例向對方要求賠償,如下: 肇責比例只要雙方合意即可,一般坊間是以七三論,較常見,供你參考。 1. 看護費用 2. 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3. 後續醫療費 4. 精神賠償 5. 財產損失 6. 其他損失 如果你有加保第三人責任險,發生車禍時,可以請理賠人員協助處理。
如果目前沒有第三人責任險,建議你去加保吧!理賠的範圍如下: 1. 看護費用 2. 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3. 後續醫療費 4. 精神賠償 5. 財產損失 6. 其他損失 因為有時候因為別人的不小心,而發生交通事故,如果有加保,對方求償的費用,都可以由保險公司來處理,甚至有時候一次事故的賠償金,就可以繳好幾十年的保費了,所以有加保的話,就不用擔心後續賠償的問題了!
網址:http://tw.myblog.yahoo.com/jw!tE2YE4mWQUXYs49kkR0r...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2-03-09
半年喔......
已有報備 並留連絡方式 就不用多大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