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件!租屋理賠疑問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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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租任一段時間,在契約有說明有線電視安裝費和網路設定費,必須住滿一年由房東支付,但租屋期間陸續發現2樓的木隔有老鼠,雖無看見但確實多次聽到老鼠所發出的一切聲音,後又開始有蟲害,不清楚是否從老鼠身上所傳開的蟲害,但自行的衛生佳,也時常清掃家中,多次也自掏腰包,買數種的殺蟲劑和清洗棉被,也花比平常多1倍的時間維護家中整潔,但蟲害一直未改善,導致住的心靈不安,身體也多處被蟲害咬傷,也自行掏腰包求醫過,最終真的因情況未改善,請除蟲公司來處理,因有將蟲的特徵和樣子訴說給除蟲的人員,能肯定可能是由老鼠傳開。想請問像這樣的情形,雖房東有全支付除蟲的費用,除蟲後的隔一天,有跟房東聯絡溝通過,說如提前解約可退還押金,但有線電視安裝費和網路設定費必須金額無誤的付給房東,但是提早解約並不是我自己的問題,為何房東還是要將安裝費和設定費的錢拿走,這樣是對的嗎?如自己的身心因蟲害受創是否可要求房東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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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avatarMichael2010-05-20
您好:
承租的房屋因為老鼠與蟲害,造成承租人的健康受到影響;雖然房東依照民法第429條規定請廠商來改善,但是已經顯現房屋有瑕疵,並且已造成承租人身體受到傷害。承租人可以依民法第424條規定終止契約,房東不能以毀約為由來扣留押金。
契約約定承租人必需住滿一年,有線電視安裝費和網路設定費由房東負擔。但是以這種情況不能歸咎承租人,而是房屋瑕疵造成承租人必需搬離房屋,房東是不能要求承租人來負擔有線電視安裝費和網路設定費用。
承租人可以攜帶租賃契約與就醫證明、收據,到當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參考法規
民法
第424條 承租人之契約終止權
租賃物為房屋或其他供居住之處所者,如有瑕疵,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時,承租人雖於訂約時已知其瑕疵,或已拋棄其終止契約之權利,仍得終止契約。
第429條 出租人之修繕義務
租賃物之修繕,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由出租人負擔。出租人為保存租賃物所為之必要行為,承租人不得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