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差異~這不是恐龍法官判決嗎?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誘國三男校園嘿咻女老師判刑2年新北市某國中一名跆拳女教師,去年與她指導跆拳的15歲國三男學生畸戀,在搭乘男學生父母轎車時,於後座大膽示愛、撫摸他下體,甚至在校內幫他**、引導偷嘗禁果。女教師事後辯稱被性侵,但法官認為她曾是跆拳國手,不採信她的說詞,昨依與未成年男女性交猥褻罪,判刑2年。被性侵對象未滿16歲~明明都**,刑法規定之事項,就是性侵,還什麼偷嘗禁果,離譜至極,性別差異真大,難道這不是恐龍法官嗎?裁判2年,比起猥��

All Comments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1-06-18
可能是因為15歲男生本身不排除做這樣子的事加上老師主動那就來吧!==可是立場換成是未成年女生呢?法官也會這樣判嗎?是有可能的...你看刑法221條強制性交罪【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益候,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那未成年男生並未被強制性侵假使女老師罰3年也不合理吧不就代表女老師強制?但她並無。2011-06-1812:40:36補充:刑法第十六章妨害性自主罪第二百二十七條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
Isla avatarIsla2011-06-18
此位女老師何來「性侵」???男人性侵和女人性侵差異多大,拿掉大男人主義兼男性被迫害妄想症就會比較清楚.等到男人會生小孩時,再來談「完全的男女平等」.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1-06-22
回樓1:女姦男部是侵是入(肉)我懂你的意思,**不是性侵,我也知道那是你大師不知怎麼當,還外加(非法)~暈~你多讀點書~以性器官進入他人之口,肛門,性器官,違反他人意願就是性侵,男方未滿16歲,非告訴乃論罪,你還能非法@@2011-06-1818:39:27補充:回樓2:文章看完再說話~沒有我說的那些~那哪來輕判2年~何謂誘~女性姦男就是誘喔??那換成男老師就是色狼~狼師~變態師表~什麼邏輯~還法律實習生2級~造就社會亂象2011-06-1820:04:20補充:你說的很對~**不是性侵那是什麼???那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1-06-18
昨依與未成年男女性交猥褻罪,判刑2年。發問者好像中文特差,被性侵對象未滿16歲~明明都**,刑法規定之事項,就是性侵,還什麼偷嘗禁果,離譜至極,文中沒有一段你說的內容,整篇文意很清楚,誘國三男校園嘿咻女老師判刑2年法官不是恐龍,程度差的讀者才是恐龍。...Showmore
Hedy avatarHedy2011-06-20
所謂的「侵」者也,強以犯之;**事實=性侵?那不過是你個人觀感,非法2011-06-1819:38:04補充:我所謂的非法是專指你個人主觀的認定~『明明都**,刑法規定之事項,就是性侵』那小弟不才煩請舉出該事件所構成你謂性侵的明文「法條」來小弟並不是以大師自居在說三道四,那不過是知識+答題被選的外表東東你何必在意????知識+大師不大師SOWhat.....相由心生啊,什麼樣的看事態度才是實在地反映你的內在是什麼樣的人........2011-06-1822:31:55補充:你還是主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