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罪恐嚇取財加傷害罪 - 傷害罪Blanche · 2010-05-0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各位大大!!幫我解決一下我的問題我去幫我一個朋友討錢(我朋友有說討到會分我)我有動手打對方(對方有皮肉傷)我跟對方說這句"妳錢哪時候要還給我搞失蹤好幾天少年隊把我打:兇悍:"妳錢哪時候要還給我搞失蹤好幾天這樣有算恐嚇取財麻?如果有會怎麼判?請各位大大幫我解決一下我的問題小弟在此為他感激不盡...重點我沒幫我朋友討到錢這樣也算麻?我是國三生如果這樣判是保護管束還是被關?...Showmore傷害罪All CommentsZora2010-05-07是你朋友的債務,不是你的債務,何必貪圖金錢而忙?討債像你這樣使用非法方式討法,被害人反過來告你,你就準備賠償被害人傷害醫療費及慰撫金了,而你朋友不用吃上官司,何必出手做這種拿捏不準就犯法的事。你說"妳錢哪時候要還給我搞失蹤好幾天",這樣的內容尚未達到恐嚇使被害人畏懼之情形,假若你說"把錢拿來,否則老子就給妳斷手斷腳/老子就把妳家如何如何...",就會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刑法第305條),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你問恐嚇取財罪是否成立?按刑法第346條第1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其中構成要件之「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就你們的事實來說是不成立,因��Hedda2010-05-11那要怎麼做?在法官檢察官面前要怎說?能教導我嗎?我即時通:orz60003...ShowmoreTom2010-05-08算!但由於是未滿18歲,所以最多必須進少年感化院或保護管束,這要看警方有沒有移送或對方是否有提告,要債只能開口到不能動手或恐嚇對方,這些都是不智之舉,要債要透過法律途徑去要比較正確,這樣動手動口搞到最後反而不是對方要還你錢,是你要賠錢給對方還得吃牢飯。Kama2010-05-07李先生你又來啦!同樣的問題,同樣的問題又出現了...基本上未足18,記得再法官跟檢察官面前口氣好一點,禮貌多一點,換取保護管束的時間較短的機會,在他們面前,耍艋舺是沒用低...Related Posts有關於假釋期間又犯!!恐嚇威脅算是公訴罪嗎?關於刑事公訴罪是否可撤銷等關於恐嚇跟傷害罪我要上法院告她傷害罪可以嗎?無報案三聯單如何追查知有無受理和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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