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罪的構成要件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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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下
小弟我之前跟一個女生有感情糾葛
後來他在line上跟我說
揚言要去蘋果日報和壹週刊爆料
使台灣大部分的人都知道我的無恥行徑
請問這樣子構成恐嚇罪嗎
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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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George avatarGeorge2016-05-01
新聞媒體只想報能增加閱聽率的
Tracy avatarTracy2016-05-04
他的話,甲甲也很平常,沒爆點
Ida avatarIda2016-05-05
我覺得這個案子用強制罪會比較適合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05-09
強制...甚麼了?
沒有叫他做甚麼事 也沒有叫他不做甚麼事
Joseph avatarJoseph2016-05-10
單純放話的話 強制罪的最基本要件都不符合啊
Mason avatarMason2016-05-12
K大的意思我知道 單純的惡害告知應該是恐嚇沒錯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6-05-14
但現在305在解釋限於「非法」之行為 致心中產生「不
安全」之危害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05-18
但強制罪若是合法的行為仍可構成 如自助行為
Delia avatarDelia2016-05-22
我並不認為登報表達言論是非法的手段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6-05-23
除非登報言論涉有私領域誹謗 才算非法
Hedy avatarHedy2016-05-25
但在法庭上爭論是否有私領域誹謗 弄得不好 會成為法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6-05-27
院認證的渣男
對原Po未必有利
Hedwig avatarHedwig2016-05-30
誰告訴你305要非法…?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6-06-03
而且就算這是事實,除非討論原po的私德有公利益,否則
仍然成立誹謗…
陳致中當時是政治人物,不一樣。
Cara avatarCara2016-06-05
我剛剛查了一下 恐嚇罪限於非法 只有學說主張
實務不採 哈哈
Carol avatarCarol2016-06-10
學說會這樣主張是因為強制罪有關聯性審查
Jack avatarJack2016-06-14
但恐嚇罪沒有關聯性審查
Poppy avatarPoppy2016-06-15
我找了一篇判決 很類似原po的情形 北地院104,易,868
Dinah avatarDinah2016-06-15
雖然私領域誹謗仍處罰 但法院仍會審查其是否為真 可
以直接看判決理由貳之一之(一)之3
Edwina avatarEdwina2016-06-17
對於305的意見只是要說像是「我要告你」就算對方害
怕也不會成立本罪,因為起訴是訴訟權行使。而原po的
問題跟強執罪完全沒關係,所謂強暴是物理暴力,脅迫
是現實惡害通知(對人身傷害之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