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請問一下,兒子三年級班上同學中有一位是情緒無法控制會傷害人的小朋友,父母有帶小朋友去看心理醫生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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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ma avatarKama2019-11-05
只有報案與不報案兩種,
備案只是好聽的說法,換種說法是吃案。
傷害罪是告訴乃論,只有六個月的時限,至於民事賠償的請求時限是二年。
但提告並不會改變任何現況!
特別是對方會打人的狀況並不是自身能控制的情形,
他還是得依靠社服、學校、家庭及醫療的多種管道合作才能改善,
而你能做的,最好是教導自己的孩子,妥善學會保護自己之道。
Daniel avatarDaniel2019-11-07
提告,是要告誰?
如果當事人有病,應該是要接受治療,法院不會處罰病人。
這種情形應剛反映給學校處理,讓當事人改讀資源班,對所有小朋友都好。
但是有時家長會反彈,無法接受小孩子被人歧視而不願轉班。他不轉,就只能自己考慮轉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