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為什麼這則新聞是犯侵佔而不是竊盜呢?可以請您告知嗎?謝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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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為什麼這則新聞是犯侵佔而不是竊盜呢?可以請您告知嗎?謝謝!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215/78...這其中的差異是什麼,是否可以請您告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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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1-02-17
侵占罪(一)依刑法規定,侵占罪可分為普通侵占罪(第三百三十五條︶、公務或公益侵占罪及業務侵占罪(第三百三十六條︶。侵占罪之成立,以擅自處分自己持有之他人所有物,或變易持有之意為所有之意,而逕為所有人之行為,為其構成要件。雖行為之外形各有不同,要必具有不法所有之意思,方與本罪構成之要件相符。如以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之意思,而侵占已持有他人之物,不論其物體是否代替物,即應成立普通侵占罪,可處五年以下有
Bennie avatarBennie2011-02-19
這案子怪怪的,應視當時是否確知原告為失主比如說我們在路上撿到200塊,誰會因為200塊跑去報案的以此人有前科當依據,也很奇怪吶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1-02-15
竊盜是趁人不注意,拿取他人管理中的財務.這個管理是廣義的,放在櫥櫃,家裡,屋外花盆都算.侵占是變更持有為所有.1幫他人保管物品,變更為己有.5元擺在桌上,不管務主是故意或遺忘在桌上,當他離開時,已失去對5元的管理事實,但法律上他還是所有權人.5元成為遺失物狀態.嫌犯撿拾後,進而收入口袋,且在失主嚷嚷時,未承認.就是持有他人之物變更為己有.刑法有侵占遺失物的罪.如果此事發生在失主家裡,屋內不管是桌上桌下仍屬失主的管理範圍.客人趁失主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