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網咖工作我在我的上班時間請認識的熟客喝飲料結果老闆發現看監視器看到我沒收錢做飲料給客人喝我承認我有請客沒收錢結果老闆跟我說要告我侵占罪他說假如不想挨告就是不給我薪水叫我免費幫她上班!!!!!可以這樣?而且該店白天班薪水100元大夜班薪水也是100元低於勞工最低薪資115元常常逼我們加班12小時超時吃也吃自己都也沒有保勞健保我常常早班做完又跨大夜班因為薪水低請不到人就把我們壓榨了我想知道我請客人喝飲料老闆可以用這�
想知道一下這樣有算侵占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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