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不小心騎車撞上路人,上調解委員會我希望私下與對方和解就好,看他是很正常,只有幾個地方擦傷,但對方卻提出要和解可以但要付他精神賠償費、醫藥費,和幾個月無法工作的薪水,那金額聽到當下我真的快吐血了,要求他出示驗傷單他卻遲遲拿不出來那就算了,我也怕他串通醫生給他寫的比較嚴重,我也不是不想處理,只是他的要求真的太過分了,有沒有辦法可以跟他好好和解的呢?如果我找律師協助,那費用會不會很貴啊?
想私下和解,但對方卻獅子大開口,該怎麼辦?找律師協助費用會很貴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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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甚小者,是否定須以訴訟程序來進行解決,看您的斟酌,因為請律師價格也不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