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個執行命令的回函問題! - 法律

Yedda avatar
By Yedda
at 2021-09-01T10:07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i.imgur.com/hFWG9eK.jpg》之銘言:
: 我是主委,去法院進行某住戶的執行命令,
: 因存證信函已經寄二次給他了,東西都交
: 給法院後,今天收到書記官寄一封回信給
: 我。內容是這樣,第二條是不是要我證明
: 這住戶有住在這的事實?
: 用監視器截圖算嗎?鄰居證明算嗎?有點
: 看不懂這條,請了解的幫忙一下,謝謝。


這條補正事項的目的應該是為了到時候支付命令能夠合法送達,

所以要先確認債務人的居住所在地。

而第二項提到的"釋明"不須如"證明"那樣強而有力,

只是所有能夠提出的都可以吧(?)。

但最好還是能夠白紙黑字證明的比較有說服力,

監視器截圖...執行處的法官也沒看過本人無從比對,

這個手段上可能要斟酌一下,如果對方反控管委會監視住戶行動,

似乎會有侵犯隱私權的疑慮,傳出去風評不好。

即便是犯罪偵查調監視器都有嚴謹的程序,更何況對方不是犯罪。

白紙黑字的證明,則可能例如像是有無簽收包裹或掛號信的紀錄,

那個是管委會本來就可以提出的資料,比較不會有爭議。

以上個人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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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Hazel avatar
By Hazel
at 2021-09-02T02:45
之前有辦過一件是以證明書的方式,就詢問該名住戶的鄰居
Connor avatar
By Connor
at 2021-09-02T19:23
最近一次看到該名住戶的時間、平時有無看到該名住戶等,
Enid avatar
By Enid
at 2021-09-03T12:01
將鄰居所述書寫成一份證明書,再請該名住戶簽名,當時執
行處是接受的,只是不清楚鄰居是否願意幫忙就是了
Megan avatar
By Megan
at 2021-09-04T04:39
對,最好是同樓層的鄰居都可以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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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Puput
at 2021-09-04T21:17
鄰居也有可能是串供結構,這方法不一定比較好的
Joseph avatar
By Joseph
at 2021-09-04T06:47
@taipoo 錢奴又在不懂裝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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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hristine
at 2021-09-04T23:25
鄰居幹嘛串供啊,那不然比較好的方法是什麼可以提供嗎
Megan avatar
By Megan
at 2021-09-04T06:47
該住戶專有的設備有使用紀錄也是一種方式
Caitlin avatar
By Caitlin
at 2021-09-04T23:25
電梯磁卡紀錄,車牌紀錄(登記於管委會資料為名下)等等

受害人無肢體反抗,能告強制性交嗎?

Charlotte avatar
By Charlotte
at 2021-08-31T20:06
※ 引述《summer1324 (夏日)》之銘言: : 如題。 : 網路上有時候會有「被強暴時該怎麼辦」的討論,不少人會說什麼挖眼啊踢蛋啊折手指啊 : 尖叫逃跑啊的,但同時也有許多人指出,認真打架的話體格差異幾乎不可踰越,實務上積 : 極進行肢體反抗的女性通常都是被暴打一頓之後還是被成功強暴,而尖叫逃跑雖然有 ...

受害人無肢體反抗,能告贏強制性交嗎?

Kyle avatar
By Kyle
at 2021-08-31T17:33
如題。 網路上有時候會有「被強暴時該怎麼辦」的討論,不少人會說什麼挖眼啊踢蛋啊折手指啊 尖叫逃跑啊的,但同時也有許多人指出,認真打架的話體格差異幾乎不可踰越,實務上積 極進行肢體反抗的女性通常都是被暴打一頓之後還是被成功強暴,而尖叫逃跑雖然有可能 使加害人退縮,卻也可能讓對方以過激手段讓你閉嘴。 身為女性 ...

社團提倡提款是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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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achel
at 2021-08-31T16:26
想跟各位請教,如果某社團提倡社員或是學員不要存款於銀行或是盡量提款, 但是並沒有散播不實造謠之風險(比如說什麼戰爭、疫情爆發、銀行倒閉等等) 這樣是否還是有可能違背法規? 例如銀行法或是其他法條? 我知道有銀行法的造謠法,但是社團又沒有散播不實訊息, 所以想跟各位法律達人瞭解一下! 感謝!! - ...

民事律師費用

Ula avatar
By Ula
at 2021-08-31T15:29
支付命令委任律師有另外收費 另有收費民事委任的律師費 二者分開收費 - ...

我們的起訴種類會不會太簡化了?

Carol avatar
By Carol
at 2021-08-31T14:29
※ 引述《ultratimes ()》之銘言: : 我們現在的刑法 : 只分成 告訴乃論和非告訴乃論兩種 : 這樣的分類會不會太粗略 : 某些情況下甚至可以說無視被害者的意志 : 甚至還有怕被害者不敢提告,所以把罪名從告訴乃論修改成非告訴乃論這種愚蠢修法 : 那是不是應該再增加中間的分類會比較洽當 : 例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