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7歲跟一個未滿16歲的女生發生關係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如提因為我七辣他朋友沒去上課ㄚ老師就問他朋友結果他朋友就講出我跟我七辣有發生關吸導致現在學校通報社會局家長也知道了我七辣有跟老師說只有2次而已那2次都有戴保險套而且是你情我願的那如果跟家長和解了那我還要負起刑責嘛

All Comments

Jacob avatarJacob2012-02-15
中華民國刑法227條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也就是說最多是七年....
Noah avatarNoah2012-02-16
少年事件處理法,少年法庭有先議權。
Ivy avatarIvy2012-02-17
你未滿18歲,所以是告訴乃論,也就是只要對方不提出告訴或撤回告訴,檢察官就不能起訴或只能不起訴處分。
David avatarDavid2012-02-13
即使是你情我願的,刑法也有保護未滿18歲的青少年,依刑法227條與未成年性交罪我列出法條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您目前未成年,所以罪行會減輕要關多久?因被
Hedy avatarHedy2012-02-15
要阿~這是公訴罪ㄟ會被起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