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和解對對方的公共危險罪判決有何影響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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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8月的時候我騎機車與另一台機車擦撞造成車禍,對方緊急剎車而我反應不及直接追撞上.但對方見到情況不知為何卻逃逸,留下我一人由路人好心報警.對方逃逸所以公共危險罪成立上次以證人身分出庭後並未見到對方,檢察官也詢問過我是否提告過失傷害,雙方也同意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我因覺得沒有大事所以放棄提告,但是這4個月期間並未收到對方來電有打算和解意思,我認為對方其實也沒有把這件事放心上,沒有打算要處理.1我想請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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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3-12-14
可以要求快點和解,否則就要提刑事告訴,求償醫藥、修車、請假工資,都算合理肇事逃逸算是公訴罪,無法和解,無法撤告,即使你和對方已達成金錢和解,檢察官還是會起訴肇事逃逸的罪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3-12-11
大大好,司法訴訟的過程中間,原告被告律師檢察官法院各方人士,各有手段,各有方法;不一而足;絕對肯定,勞心費時,但都只是為達目的的手段而已;沒別的;好爸爸與帥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