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5/31下午我騎著機車要過十字路口,我的燈號已經轉黃,而我右手邊那個路口有個阿伯,車子停再斑馬線前一點點,看我這紅綠燈閃黃登他就先起步,我煞車不及撞上他,我有叫警察,可是現場被移動過了.那個阿伯酒測值0.20,可是警察說酒駕標準2.5.筆錄我也有做了,我也有證人,原本對方跟我都想說和解但是和解不成.我的問題是,我如果走法律途徑我會吃虧嘛?還有,如果走法律錢以誰佔幾成來分攤,是指他跟我的修車錢嘛?...Showmore
我出了車禍我有疑問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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