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去年車禍,雙方車輛均有受損,對方是保華山產險第3責任險,車輛鑑定報告為雙方均為肇事責任,也就是雙方需付一半的責任。
華山保險也同意理賠我修車費用的一半,但因華山保險目前是由金管會接管,理賠金依規定只能先付修車費用一半的9成,剩餘的1成須等金管會清算華山公司財務後有餘額才會分配下來(時間不知多久,也不能確定分配金額多少)
因我不想等待那1成的費用,也不一定拿到的金額是足夠的,所以要求對方先付給我,等華山清算後有分配再直接撥入他戶頭,但對方死都不答應,只好請教各位接下來我應該如何處理比較好?
華山保險也同意理賠我修車費用的一半,但因華山保險目前是由金管會接管,理賠金依規定只能先付修車費用一半的9成,剩餘的1成須等金管會清算華山公司財務後有餘額才會分配下來(時間不知多久,也不能確定分配金額多少)
因我不想等待那1成的費用,也不一定拿到的金額是足夠的,所以要求對方先付給我,等華山清算後有分配再直接撥入他戶頭,但對方死都不答應,只好請教各位接下來我應該如何處理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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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對方的態度已經很清楚的表示「請你直接找保險公司要錢」,所以可以做最壞的打算了。
現今願意負擔肇事責任的人真的不多了,碰到類似的事都想要把責任推給保險公司,其實那樣是不對的,但是如果遇到了有時候真的只能自認倒楣。真的要告上法院也是曠日費時,不敷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