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須要回台灣處理嗎? - 法律
By Ida
at 2016-02-23T23:06
at 2016-02-23T23:06
Table of Contents
首先我不知道發生了甚麼事情
但是在2015年末左右
我台灣家人收到了松山分局調查通知書
事由是妨害名譽案
我因為長期居住在日本工作
所以不可能為了這種無聊的事情回台灣處理
像ptt使用者都知道
訟棍一堆的
如果有心人硬要告 這種事情跑不完
而且我也真的不知道是哪件事情
不知道是ptt 還是臉書 或者根本我被盜帳號XD
因為我就有被盜帳號的經驗 包含信箱我還被俄羅斯來的IP盜帳號過
但是警察那邊一直說偵查不公開
所以我家人無法處理
一定要我回台灣一趟
我自己在台灣曾經吃過警察的虧 他就先把你給扣住
讓你斷掉對外界聯繫
之後無罪 不起訴 結果你浪費了整天的時間
但是卻沒有任何補償 我每次想到這些事情都覺得這流程一定哪裡有問題
然後人家就會說
不然你就反告誣告阿......
接著這兩天台灣家人就收到了地方法院檢察署的傳票
要我一定得到場(似乎是可以請假)
而且還得填105年度年籍資料的樣子
但是我不可能拿這種理由去跟日本公司請假
因為日本公司文化風氣的關係
拿這種理由我擺明要讓自己失業
對日本人來說 你就算不起訴 無罪
但是他們就是覺得你有鬼= =
所以我得等到年底11.12月的年假才回台灣處理
完全打亂我的行程
總之警察就是勸說我家人一直要我回去處理
搞得好像很清楚我在日本點滴 半威嚇我家人
PTT還有IP位置
我根本不認為中華民國警察能跟臉書要發文者IP位置
甚至根本沒辦法證明妨害名譽是我本人所為
因為警察說 是去年五月多網路的事情
當時我在日本
發生了甚麼鬼我都不知道
而且也只透漏這些的樣子 我至今都沒聽到警察和我說話
連個越洋電話都不願意打= =
我覺得這種事情對我超級不公平阿
我擔心的點是
好 那我真的休息一周回去台灣處理
我跑過法院也知道這東西一周處理不完
再者搭飛機也是要錢 要時間 而且我本身超怕搭飛機
所以我真的沒必要不會想搭
時間 金錢什麼的 我人在日本又不可討回這小東西
反告誣告 然後接著還要跑回來第二次第三次
另外就是
好 因為我在日本工作 居住在日本
結果等等法院覺得案子有問題
然後認為我有逃亡之虞
把我給羈押了 還是限制出境
我根本就覺得虧大
而且這種案例還不適用以原就被
我一直叫我媽請律師處理
他就一直在那給我拒絕
因為我媽老實人 加上標準9.2 覺得警察都對的 政府要我回去一定是我的問題
見鬼了= =
我到底該怎麼做比較好?
我是真的很擔心影響我在日本的工作和未來取簽證的問題
--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y Victoria
at 2016-02-25T17:55
at 2016-02-25T17:55
By Lily
at 2016-02-29T14:56
at 2016-02-29T14:56
By Belly
at 2016-03-05T05:42
at 2016-03-05T05:42
By Daniel
at 2016-03-08T17:51
at 2016-03-08T17:51
By Jessica
at 2016-03-13T17:12
at 2016-03-13T17:12
By Kristin
at 2016-03-15T05:44
at 2016-03-15T05:44
By Margaret
at 2016-03-19T01:04
at 2016-03-19T01:04
By Franklin
at 2016-03-19T16:05
at 2016-03-19T16:05
By Callum
at 2016-03-22T10:14
at 2016-03-22T10:14
By Damian
at 2016-03-25T18:03
at 2016-03-25T18:03
By Margaret
at 2016-03-28T15:05
at 2016-03-28T15:05
By Cara
at 2016-03-31T14:33
at 2016-03-31T14:33
By Elvira
at 2016-04-03T06:13
at 2016-04-03T06:13
By Suhail Hany
at 2016-04-07T03:22
at 2016-04-07T03:22
By Edward Lewis
at 2016-04-08T15:44
at 2016-04-08T15:44
By Hedda
at 2016-04-13T12:29
at 2016-04-13T12:29
By Todd Johnson
at 2016-04-13T13:50
at 2016-04-13T13:50
By Hardy
at 2016-04-17T00:16
at 2016-04-17T00:16
Related Posts
遺產糾紛
By Linda
at 2016-02-23T21:16
at 2016-02-23T21:16
兩個台灣公司簽約用美國法?
By Selena
at 2016-02-23T21:16
at 2016-02-23T21:16
美國肥咖條款
By Suhail Hany
at 2016-02-23T20:30
at 2016-02-23T20:30
請問報遺失後可轉報竊盜嗎?
By Noah
at 2016-02-23T16:05
at 2016-02-23T16:05
公司規定不能兼職
By Rachel
at 2016-02-23T15:07
at 2016-02-23T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