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關於車禍案件的處理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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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essica
at 2011-11-04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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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班的途中,跟一名開車即將左轉彎的人相撞,我的機車車頭跟他的汽
車右邊大燈對撞,我的機車車頭全毀我也有受傷,那個路口沒有紅綠燈,當天有叫救護車跟叫警察來,然後他酒測值0.45mg/1已經超過標準值0.25mg/1。
然後他都沒有主動聯繫我要和解之類的事,我就自己等事故發生1個禮拜後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等1個月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然後他似乎也沒有申請調解,我也在申請分析研判表那天申請要調解,所以都過了1個多月才進行調解,研判表上分析他的原因是〝一、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二、酒後駕車,經測試酒精呼氣值為0.45mg/1已逾標準值0.25mg/1。而我研判表上的分析是〝未注意車前狀況〞然後今天去調解委員會那邊的委員說他的責任是8我是2所以他算是責任比較大,今天去講一講順便了解他要如何跟我和解之類的話題,他說他酒駕肇事法院已經判決完畢要他捐款2萬元外加緩刑因為他是初犯而已所以只有判這樣而已,然後調解委員就叫我出去私下跟我說:他說法院已經判決完了!那這樣我就比較吃虧了!沒有辦法跟他求償我比較認為合理的賠償!因為他刑事部分已經判決完畢,跟我就只剩下民事責任,假使要告他傷害也只是拖延時間而已!並不會比較好! 最終他所提出賠償的事宜我跟他沒有達成共識所以並沒有和解。
然後今天回來之後打電話問我朋友他跟人的調解過程,因為他跟我差沒多久因為去參加朋友的婚禮有喝酒騎機車去撞到計程車,也被罰酒駕要被法院判刑跟要跟人和解,想說他也大概要經歷跟我差不多的情況,只是立場不同!他已經調解和解完畢了,目前等待法院的判決!
然後我就跟他說完我調解的過程他就問我說:以酒駕肇事來說是不是要先跟對方經過調解和解之後才會在接著進行法院的判決,不然法院那邊知道你並沒有跟對方和解會請雙方來問有沒有和解之類的事情?不然沒有跟人和解似乎會判的較重!
我想請問究竟以這樣的例子來說到底酒駕肇事~法院判決跟和解有一定的先後順序嗎?一定要先和解之後才會接著法院的判決?還是2者的順序是沒有關聯的呢?
那假使一定要先經過和解之後才會在接著法院的判決,那為什麼他說他已經判決完畢了呢?那以程序上來說2者的先後順序沒有一定的關聯的話!那不就以調解委員跟我所講的話,現在來說我是不是真的就比較吃虧了?那我現在跟如何處理才好呢?
Tags: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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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dda avatar
By Yedda
at 2011-11-05T18:53
研判表上分析他的原因是〝一、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
肇事主因 !
二、酒後駕車,經測試酒精呼氣值為0.45mg/1已逾標準值0.25mg/1。
酒駕歸酒駕;肇責歸肇責"
妨害公共危險罪[酒駕 ]的部分"
警方務必要另案 移送地檢署偵辦!
酒駕 ,是屬公訴案件,這部份不用對方提出告訴,警方務必要以刑法第185條之4:妨害公共危險罪[公訴]移送與過失傷害[須告訴乃論]是否提告無關。
而我研判表上的分析是〝未注意車前狀況〞
肇事次因!
然後今天去調解委員會那邊的委員說他的責任是8我是2所以他算是責任比較大,
又是一個{根本不懂 }卻又自以為是ˋ自以為很懂的調解委員!
有關百分比的問題"
這是[保險公司誤導他人的陋習與詬病],不論是交通隊的分析研判表或處理警方,絕對不會告訴你或註明百分比的字樣。
從民國82年起已明令,不論是交通隊的初步分析研判表,或鑑定委員會的鑑定報告,都不准在研判表或報告書面上,出現百分比的字樣,都僅能以主因ˋ次因作為分辨而已,分攤百分比統一由法院判定,民間所說的百分比,都是保險公司,為爭取自己的利益自己喊出來的,一般民眾跟著被誤導所謂[人云我亦云]。
根本沒有任何法規可供依據,一般人跟著亂喊,一方說2比8ˋ另一方說4比6,5比5,3比7,1比9~~等,法條ˋ法規在哪?
沒有 法條作為依據,空喊是沒用的 ,不是喊口號,跟著喊造勢就會贏!
曾經有人摘錄:[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汽車險委員會編製] 內文 ,那並非[法律條文],還是僅止 於[保險公司 自訂]的內規而已。
不能做為 抗衡談判的依據。
今天去講一講順便了解他要如何跟我和解之類的話題,他說他酒駕肇事法院已經判決完畢要他捐款2萬元外加緩刑因為他是初犯而已所以只有判這樣而已,
同上"
酒駕歸酒駕;肇責歸肇責"
上開裁定"
是檢方同意他請求認罪協商,捐款給公益團體。
這僅就他個人妨害公共危險罪[酒駕 ]的部分"
與過失傷害截然無關 "
不能 將他酒駕的裁定"
與肇責和過失傷害 刑責,混為一談 !
然後調解委員就叫我出去私下跟我說:他說法院已經判決完了!那這樣我就比較吃虧了!沒有辦法跟他求償我比較認為合理的賠償!因為他刑事部分已經判決完畢,跟我就只剩下民事責任,
胡扯!
千萬不要 聽那[完全不懂法律 ]的菜鳥調解委員胡扯 一通!
你都尚未正式 提告"
哪來刑事部分 已經判決ˋ結束之說?
詳見以上分析說明:
不能 將他酒駕的裁定"
與肇責和過失傷害 刑責,混為一談 !
根本就是二碼事!
二件不同 的案件,其裁定或判決,不得藉以相繩。
假使要告他傷害也只是拖延時間而已!並不會比較好! 最終他所提出賠償的事宜我跟他沒有達成共識所以並沒有和解。
好在你沒同意 和解!
否則就被那個[不懂法 ]的調解委員害慘了!
然後今天回來之後打電話問我朋友他跟人的調解過程,因為他跟我差沒多久因為去參加朋友的婚禮有喝酒騎機車去撞到計程車,也被罰酒駕要被法院判刑跟要跟人和解,想說他也大概要經歷跟我差不多的情況,只是立場不同!他已經調解和解完畢了,目前等待法院的判決!
每件案件"
都屬單一個案,其案發地點路況ˋ時間ˋ天氣ˋ路原歸屬~~等因數,都不盡相同,所以無法也不得 相提並論!
調解委員會的功能,充其量只是一個和事佬的單位而已,其通知書乃至調解過程,都不具有強制公權力存在,任何一方都可以自由選擇,是否願意前往接受調解,在調解過程中,若雙方差距太大,無法取得共識,任何一方,都可斷然拒絕,調解委員會無權強制干預,只能算調解不成立而已,除非調解成立,該調解書就視同法院判決,才具備有法律效率。
沒有任何法律規範,一定要經過調解才能提出告訴,更沒有說一定要調解幾次,才能提告,那都是[以訛傳訛]的誤導。
刑事歸刑事ˋ 民事歸民事。
甚至地檢署檢察官也只針對,是否構成犯罪要件偵查ˋ裁定,乃致往後的法院刑事庭,都不會就民事部份做出裁定與判決。
當然檢察官和法官大都會 先向雙方當事人[曉以大義]解釋法律程序和厲害關係,善意規勸雙方能庭外再調解看看。
不論是檢察官或法官,都無權強制命令雙方當事人,一定要進行調解程序,只要有任何一方,堅持表示[不願意調解或無法達成共識和解],檢ˋ院方,唯有依法裁定ˋ判決。
Elvira avatar
By Elvira
at 2011-11-06T12:08
酒駕肇事已判刑確定,有包含你提告的過失傷害嗎?
沒有的話,那判刑確定與你就沒有關係啦
該判決僅處理酒駕行為
車禍發生6個月內可以提告過失傷害
有的話,只能循民事途逕求償
畢竟刑事重點在處罰被告的行為是否有被關的必要
而不是在賠償金錢損失(錢是民事的問題)

最新的酒測罰款

Faithe avatar
By Faithe
at 2011-11-03T00:00
請問機車的最新酒駕罰款~是多少
酒測值: 0.39
警察說最少三萬~可是我看網路上都是15000
到底是多少???
沒有肇事~單純臨檢檢測
Update:
下面� ...

上星期酒駕肇事逃逸想請問相關刑責問題

Agnes avatar
By Agnes
at 2011-11-01T00:00
小弟25歲上星期於凌晨4:25分酒駕(1.05)撞到一名74歲跨越雙黃線過馬路的老婦人
。小弟因為沒碰過這種事。當下又有喝酒。所以就跑了。打給我女友及�� ...

小弟上星期酒駕肇事逃逸想請問想關後續問題

Eden avatar
By Eden
at 2011-11-01T00:00
小弟25歲上星期於凌晨4:25分酒駕(1.05)撞到一名74歲跨越雙黃線過馬路的老婦人
。小弟因為沒碰過這種事。當下又有喝酒。所以就跑了。打給我女友及�� ...

想請問酒後駕車罰鍰問題

Faithe avatar
By Faithe
at 2011-11-01T00:00
想請問一下:今年9月因酒後駕車被攔撿,酒測1.08 移送法辦,被判公益捐5萬+罰單,應沒錢,選擇公共危險判決,但法院尚未判決,10月又因酒駕,酒測值0.68 ...

機車無照駕駛+酒駕+機車不是他的是我朋友的

Rachel avatar
By Rachel
at 2011-11-01T00:00
他年紀已經30多歲 這幾天被警察臨檢發現機車無照駕駛+酒駕.........這樣大概會罰多少(他本人之前被開一堆紅單所以沒辦法考機車駕照..............那之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