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和他人合夥開了一家麵食店之後因理念不合~所以我退股了有幾個問題請教1.當初招牌設立時有將我所設計的LOGO圖案印刷上去現在我退股後~對方卻不願讓我將LOGO圖案拆除請問:我是否無權請對方拆除我所設計的LOGO圖案?2.本來LOGO圖案是我在A店使用(使用將近一年了)後來雙方又合夥開了第二家店(B店)~現在兩家店雙方拆夥我是在9月份才申請商標註冊對方說我無權擁有商標權~因為開店時間比我申請商標早如果商標及著作權我都無法取回我的LOGO圖案是��
我有著作權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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