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生車禍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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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生車禍,對方酒駕
我開車對方也開車
對方在處裡上非常沒有誠意,是韓國人有駕照
對方賠償我的車6萬(我車已經報廢,車頭全毀)
請問我如果不和解對方會受到怎樣的刑罰
已更新項目:
1.我車全毀,6萬連修車都有問題
2,如果告他有用嗎? 因為他讓我覺得完全沒有誠意要處裡這件事
3,他當天酒駕隔天不事就送法院了嗎,如果不和解是會在送一次嗎?
2 個已更新項目:
他酒測值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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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n avatarErin2010-12-18
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人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者,依所測酒精濃度高低,可處一萬五千元到六萬元罰款,並當場將車輛移置保管及吊扣駕照一年。
本身對方酒駕觸犯刑法第185之3重大違背義務致交通危險罪,屬非告訴乃論,這部分即使你不提告,檢方還是要偵辦。
如果不和解
告他過失傷害(第284條)或毀損器物罪(第354條),是有可能坐牢,不過本人建議能和解就和解打官司浪費時間,就算贏了可能不得償失。
2010-12-30 22:16:07 補充:
針對你的補充回答
1.通常車損部分很麻煩 車子一落地就開始折舊 要經過修車廠估價後 算出賠償金額為多少 除非你能證明他撞你時 你的車子是百分百全新 實務上車損要全額賠償不容易
2.對於車禍訴訟是有效的 只不過要衡量自己的時間和金錢 以及對方是否賠得出來
3.對 當天發生車禍 警察會作筆錄 然後筆錄後送法院 若沒有在警局和解 就會收到法院傳票 等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