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丈夫及其家人對我實施家暴.如今我該怎麼辦? - 法律
By Charlotte
at 2010-01-19T00:00
at 2010-01-19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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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丈夫,大伯及公婆四人聯手圍歐,我己到台北醫院驗傷,管區警察亦到醫院來作筆錄.
結婚至近兩年,這種事己不知發生多少次了,我母親總是勸我息事寧人,丈夫雖曾向我道歉,但沒過幾天又舊事重演,如今我雖外傷不太嚴重,然而確渾身酸痛不己,身心倍感煎熬.~~
雖然我真的很愛我老公.但他及他的家人........對待我.像一個免費的台傭加出氣筒.三餐我在餵完孩子之後.他們都不等我吃飯.就直接把飯菜收走.就連我要去廚房吃~也都故意把菜東弄西弄~就是不給我吃飯就是了QQ
我現在因為要帶小孩.無法外出工作.雖然他們家又是不缺錢那種.卻嫌我不會賺錢貼補家用.成為他們家的負擔..
我雖然真心的愛我的丈夫及小孩.但老公及其家人卻容不下我(但他們只想要小孩).看來婚姻真是走到盡頭了!!我覺得我現在真像熱鍋上的螞蟻.不知如何是好?
如果要走法律�
結婚至近兩年,這種事己不知發生多少次了,我母親總是勸我息事寧人,丈夫雖曾向我道歉,但沒過幾天又舊事重演,如今我雖外傷不太嚴重,然而確渾身酸痛不己,身心倍感煎熬.~~
雖然我真的很愛我老公.但他及他的家人........對待我.像一個免費的台傭加出氣筒.三餐我在餵完孩子之後.他們都不等我吃飯.就直接把飯菜收走.就連我要去廚房吃~也都故意把菜東弄西弄~就是不給我吃飯就是了QQ
我現在因為要帶小孩.無法外出工作.雖然他們家又是不缺錢那種.卻嫌我不會賺錢貼補家用.成為他們家的負擔..
我雖然真心的愛我的丈夫及小孩.但老公及其家人卻容不下我(但他們只想要小孩).看來婚姻真是走到盡頭了!!我覺得我現在真像熱鍋上的螞蟻.不知如何是好?
如果要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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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andy
at 2010-01-22T09:23
at 2010-01-22T09:23
◎受到身體的虐待,如被打、被刀械槍枝威脅、被捆綁或不實指控時,千萬要先保護自己的身體,不要逞強反抗。
◎被施暴者辱罵、諷刺、言語威脅或不實指控時,不要企圖回嘴、反諷或辯解,以免火上加油。
◎發現施暴者在喝酒、嗑藥或情緒焦躁時,即要小心應對。
◎家暴發生時,要儘快設法向外求救,讓鄰居或親友能及時趕到。
◎受虐後要報警、驗傷(甲種驗傷單)、做筆錄、保留證物(如-驗傷單、凶器),以便向有關單位提出告訴。
●家暴受害者該如何走出家暴陰影,重新迎向人生的光明面?
長期在家庭暴力中生活的人,無論大人或小孩,身心一定都已遭受非常大的摧殘。身體的傷害也許有痊癒的一天,但心靈的痛,卻需要很長時間的治療。
提醒正在承受家暴的人,試試下列的方法,協助自己走出家暴的陰影:
◎利用家暴求助管道來申請協助及諮詢。
◎向法院申請保護令。
◎積極爭取就業、就學機會,尋求可以獨立自主的機會。
◎嘗試擴展自己的生活圈、多交朋友,不要害怕說出自己的遭遇。
◎多看書、聽演講或自己去當志工,不但可以發現人生的光明面,還可以增加自己面��
By Edward Lewis
at 2010-01-23T21:14
at 2010-01-23T21:14
沒工作還想拿監護權
=======================
誰說離婚後不能工作?
離婚後可以工作養孩子啊
我想法官也不會把孩子判給會家暴的父親吧?
By Dorothy
at 2010-01-19T02:33
at 2010-01-19T02:33
一是協議離婚,兩人談妥條件後,就簽離婚協議書即可,要有證人並記得去戶政機關登記才生效
a~如他要離婚就協議離婚在向他要一半ㄉ財產與房子贍養費小孩監護權~如是擬提ㄉ他可不理妳喔要不你就要走法定離婚!
二是裁判離婚(這是去法院申請時間會比較長)
民法第一○五二條判決離婚之事由夫妻之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者。
二、與人通姦者。
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七、有不治之惡疾者。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十、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
By Todd Johnson
at 2010-01-22T07:14
at 2010-01-22T07:14
被老公打,還說愛老公,你真的病得很嚴重。
沒工作還想拿監護權,真是愛作夢。
By Edward Lewis
at 2010-01-20T09:32
at 2010-01-20T09:32
據我所知,有工作有能力養小孩才有可能爭取到小孩的監護權,
你說的驗傷單等證據一定要收好,以備日後會用到,
還有,民間有很多免費法律諮詢的,多多利用,
希望你可以趕快逃脫那麼可怕的家庭
免費的法律諮詢網址:
http://law995.twlady.com.tw/contact.html
By Lucy
at 2010-01-20T11:34
at 2010-01-20T11:34
是否你有做了一些他們不喜歡的事~~否則對你連一點基本的尊重都沒有
我的建議是先離開那個家一陣子~~千萬不要帶著小孩~~先找一個工作
把自己先穩定下來~~或許經過一陣子的分開~~他們才會發現你的好
如果真的再不能改善~~就認真思考離婚這條路~~千萬不要跟他爭小孩
除非你經濟無虞~~也別指望要他每月付你小孩的撫養費(如果你帶小孩走)
通常都只有前幾個月正常付款~~養小孩是一條漫長的路~~知識版上經常有一些姊
姊妹妹~~為了要撫養費而勞民傷財的案例~~不要怕離開小孩~~
只要常跟他連絡~~長大還是會回到你的身邊~~雖然當下離開會很痛苦
雖然不容易~~但我認為這是必要之惡~~祝福你!!!
By Caitlin
at 2010-01-20T12:46
at 2010-01-20T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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