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作是否合乎勞工法規 - 勞工法規

Table of Contents

大大你們好 我的工作是餐飲業
月薪22000 工作9小時 沒有勞健保 有時加班沒有加薪 只有給我們補放假
例如加班1小時 就給你提早1小時下班 假日如果要休假 休1天就扣3天薪水
而我還是防火管理員 請問這樣是否有點坑我的樣子.....

All Comments

Hardy avatarHardy2013-04-05
版大您好:
第一、依據【勞動基準法 】(以下簡稱本法)之規定,勞動契約基本上還是由勞雇雙方自行約定,只是不能低於本法所定最低條件。故而,有些勞動條件,比如工作時間方面,請版大回去看看勞動契約中是否約定?
例如本法第30條第2項、第30-1條規定的「變型工時」便無不可,而且雇主也於事後給予適當之休息。是以,就此而言,雇主未發給加班費有無違法?尚難論斷,還是要看契約上如何約定?
不過,版大所說「假日休一天,扣三天薪水」,小弟有點看不太懂。您指的是星期六、日不准休假嗎?
就算因為工作性質,有某些時日會比較忙碌,雇主約定不得休假。但絕對不得「請一天假,扣三天薪水」。
根據【勞工請假規則】:請事假,一年不得超過14日。事假期間,不給工資(就是請一天事假,最多只能那天薪資不給);請普通傷病假,一年內不超過30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就是請一天傷病假,最多只能扣掉半天薪資)。如果雇主真扣你三天薪資,您可以保留薪資明細,向所屬縣市勞工局檢舉,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由公權力幫您跟雇主討回公道。
第二、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勞工受僱於雇用5人以上之公司、行號者,才有強制納保之規定。如果您所受雇的那間餐廳(餐館)雇用勞工原本就在4人以下,則老闆不替你們投勞健保,亦不違法。
Hedy avatarHedy2013-04-03
公司如果五人以下,可以不用加勞健保
如果加班補休,是合法
假日休假一天扣三天,那就真的有點坑人了,
如果做不下去,就去所在地勞工局申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