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冤望酒駕了!! - 法律
By Linda
at 2010-08-11T00:00
at 2010-08-11T00:00
Table of Contents
那一天 我與朋友喝酒 喝完結果我另一個朋友(沒喝酒的)開車載我去附近的便利商店買東西.那時遇到一個紅綠燈.當時是閃黃燈.結果我朋友直接往旁邊右靠停..(因為雜貨店就在旁邊)後來一停下來發現雜貨店沒開 他又直直往前開約3公尺(正向車道)因為旁邊就有一家24H便利商店.後來我隱約看到遠方有一台車從對向開過來.當我我並沒有很注意看(他沒開燈是警車) 我因為要下車買東西 找了找皮夾不見了 我就叫我朋友先下車 叫他先去商店 而我就從副駕駛座先退到後座 我是從車內爬到後座的! 因為我先說先從車上後座找找看看有皮夾嗎? 因為我駕駛座李的內門開門把手斷了 (他不會開).所以 我朋友 就從副駕駛下車 .先行走了進便利商店.後來我在車上後座找了找找不到皮夾 .後來我又爬到駕駛座去找 因為車子是我的 本來我還沒喝酒前是我開的 所以我又爬到駕駛座去 找我的皮夾 後來在駕駛座地板找到我的皮夾 我就從了左側車門下車.不料我一下車走到萊爾富門口 那台警車就直接插到我前面 叫我過去 問我說為什麼闖紅燈 我說我們沒闖紅燈 剛那是黃燈.後來他就有聞到我酒味.就一口篤定是我開的.因為我還年輕.我實在不懂酒駕是怎樣的行為或是怎樣的刑責 才構成酒駕行為.當時我以為我坐上駕駛座 就代表有酒駕的行為了. 所以當時他並沒有看見是我開 或者是攔檢到是我開.他就態度很強硬直接拿酒測器 一直叫我吹.可是我沒吹過 我不懂如何吹 一直炊 吹了約五分鐘左右 那一個警察火了. 就直接跟我撂狠話.說你在吹不出來 我就要共告伴你說訪害攔檢(拒檢)直接開六萬元的罰單)我嚇到了 嚇死了我就使出全身的力量吹出來..後來酒測值達0.56 後來我原本以為說我坐上駕駛座 就代表有酒駕的行為了 .後來我事情結束 我回到家 我上網查資訊.我發現公共危險這一條 上面陳述說 食用酒精成分的飲料 (駕駛)機械動力的交通工具 才具有公共危險罪..但我並沒有駕駛 我只是坐在駕駛座上 當時警察 他也並沒有看到是我開 或者是攔檢到我 是我駕駛.. 他就直接叫我吹 就像趕鴨仔上架一樣.. 當天警察 他確實只是在便利商店門口 跟我盤查攔檢 而且 並沒有親眼看見是我開的 也沒有錄影存證..有存證也只是 當時我站在便利商店門口 像我盤查詢問時.才開始有錄影存證.就態度很強硬....那如果說 我準備了當天警察車剛停 我人走在便利商店 才被他盤查的錄影監視器畫面 而警察充其量也只是從對向看到有車開往旁邊停..而我朋友當時並不知道 我已經被盤查了 因為他早就進了便利商店買東西 等她滿完在結帳時 我已經在被吹了..吹完就被帶走了..這樣如果說 我去準備當天的監視器畫面 還有我車內門把壞掉的相片 向法官申訴..有機會能澄清嗎? 或是法官會不相信 判更重.. 如果這樣沒辦法澄清會判更重 那我選擇 承擔好了.. 唉... 現在的警察都顧著衝業績 胡亂開.. 只能怪我當時 太傻不懂酒駕刑責.罰則.規範..就只是在車上的左側門下車而已...就被認定是我是駕駛... 他根本沒看見是我開 或者攔檢到 .. 這樣就篤定是我.. 我後來想想 我真不知該說些什麼 !! 警察是人民的褓姆媽!? 我看也只是人民的吸血鬼 吸血蟲吧?! ...希望 有大大懂法律的能給我點意見 .幫助我.. 麻煩各位大大了 ...
Update:
我當時待在車上的時間約快一分鐘而已...當時警察並沒有看見是我開車或攔檢到的...這樣就認定是我了嗎?!
Update:
我當時待在車上的時間約快一分鐘而已...當時警察並沒有看見是我開車或攔檢到的...這樣就認定是我了嗎?!
All Comments
By Hedy
at 2010-08-13T07:05
at 2010-08-13T07:05
現在才說這各太晚了
現在重點是趕快去追便利商店的攝影機錄像帶
看還有沒有存檔
有沒有錄到你女性友人從駕駛座下車的畫面來證明當時開車的不是你
如果有你就躲過了
如果沒有的話...你應該是百口莫辯了!!
盡量去準備相關的證據
我想法官會給你各正確的判決的!!
2010-08-12 10:43:48 補充:
還有沒辦法澄清,或是澄清了結果法官不相信
並不會讓他判更重的!
他還是照著你原來的過錯判合理的刑罰的
所以別怕!
By Todd Johnson
at 2010-08-11T16:52
at 2010-08-11T16:52
看看有無監視器可幫你佐證。
Related Posts
教召薪資與公假申請資格
By Agnes
at 2010-08-10T00:00
at 2010-08-10T00:00
請問如何申請心身障礙鑑定
By Freda
at 2010-08-10T00:00
at 2010-08-10T00:00
淡江大學大一新鮮人
By Andy
at 2010-08-10T00:00
at 2010-08-10T00:00
業務侵占認定條件
By Skylar Davis
at 2010-08-10T00:00
at 2010-08-10T00:00
房租是否可追朔五年
By Megan
at 2010-08-10T00:00
at 2010-08-10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