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該怎麼做.是要離還是不離 - 傷害罪
By Olive
at 2010-08-21T00:00
at 2010-08-21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結婚26年ㄌ.我有4個孩子.從去年開始我和先生ㄉ關係從他外遇到家暴.一直到今年我還在汽車旅館出口賭他.他開車撞我而逃離..我家暴提告傷害罪還連開車撞有3個傷害罪..這段時間一直.給他機會.希望彼此還能挽回.就在4月26日我在法院側告又請ㄌ一位鎮民代表做見證人寫ㄌ切結書.不過第3天先生ㄉ一切並沒悔改.還變本加厲.還說不爽就滾.他很絕情.還去訴請離婚.他騙我側告.還要跟我離婚.甚至在法院調解時.他ㄉ爸爸就是我公公.他拍桌子說男人外遇.是正常ㄉ.還說要告我虐待他兒子.
現在我們ㄉ案子以訴訟.我現在ㄉ心好痛..我不知該怎ㄇ做.是該離嗎.還是不離.我已快50ㄌ我什ㄇ都沒ㄌ.心真ㄉ好痛.做錯事還能這ㄇ囂張.還有天理嗎.他還是在軍事單位服務ㄉ.而公公還以前還是公務人員.現在婆婆還是里長.他們這樣還有天理嗎.?我現在生不如死..我真ㄉ好痛
現在我們ㄉ案子以訴訟.我現在ㄉ心好痛..我不知該怎ㄇ做.是該離嗎.還是不離.我已快50ㄌ我什ㄇ都沒ㄌ.心真ㄉ好痛.做錯事還能這ㄇ囂張.還有天理嗎.他還是在軍事單位服務ㄉ.而公公還以前還是公務人員.現在婆婆還是里長.他們這樣還有天理嗎.?我現在生不如死..我真ㄉ好痛
Tags:
傷害罪
All Comments
By Liam
at 2010-08-23T17:12
at 2010-08-23T17:12
By Zanna
at 2010-08-21T02:09
at 2010-08-21T02:09
By Tom
at 2010-08-22T18:16
at 2010-08-22T18:16
如果立刻與另一半或第三者攤牌,對自己反而不利;或攤牌之後會消耗太多自己的資源;或第三者條件形勢比人強,如果現在攤牌,反而自取其辱;或目前掌握資訊有限,以靜制動較為有利;或尋求、等待支援,由他人(例如另一半的父母、第三者的配偶)來處理比自己處理更為有利等情況時,元配如果採取迴避策略,暫不攤牌,可免自曝其短,又能爭取時間與空間,尋求後續的因應策略。
先掌握主要資訊,我可以幫妳合法取得.
寫信給我祝妳順心
By Bethany
at 2010-08-23T14:32
at 2010-08-23T14:32
不知道你還在猶豫甚麼
現在的妳已經50歲若能活到70妳後面的20年想這樣與他過下去嗎?
不離婚就是任由他
想離婚就是努力打官司
2010-08-2709:27:32補充:
撤銷ㄋ家暴就改收集外遇證據提告
By Ula
at 2010-08-25T06:38
at 2010-08-25T06:38
By Daph Bay
at 2010-08-23T18:26
at 2010-08-23T18:26
By Rachel
at 2010-08-21T12:22
at 2010-08-21T12:22
就現實面去思考,怎麼做才是對自已是最有利的...
也別輕易離婚,一定要他金錢上的賠償,那才是最實際的...
對一個已經不愛自已的人,你也別熱臉貼冷臉了...
人還是過的有尊嚴一點,你不想離開,這樣的生活,你能忍受多久...
打點好自已吧...他給錢...放他走...過自已的生活.....
By William
at 2010-08-23T17:33
at 2010-08-23T17:33
為了一個看了26年的男人而讓家中醜事都呈現在世人面前了.這種婚姻生活還能繼續面對嗎?自己總要好好的想清楚了吧!
如果可以的話就讓自己能夠有一個平順及生活無缺的未來吧!不必再浪費精神去要一個已經破碎不堪的婚姻生活吧!
女人不管是幾歲還是應該要活的有尊嚴吧!是應該讓自己過的像自己的人生了吧!
用平靜的心好好去思考該如何可以讓自己去贏了自己下半生的幸福才是最重要了吧!
祝福妳了!
By Wallis
at 2010-08-21T15:12
at 2010-08-21T15:12
依刑法239條規定通姦罪是:『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屬告訴乃論之罪,如果雙方當事人常常幽會與不貞的發生關係,就構成通姦的連續犯,會加重其刑二分之一。通姦罪告訴期間是六個月,若超過期限提出告訴,這次的通姦罪名就無法成立了。
有告訴權的一方在知悉配偶與人通姦的事實起,六個月內要提起刑事告訴,否則過了有效追訴期,便讓這次的通姦行為---配偶與第三者就逍遙法外了。若妳還想再告他,就須另外再捉姦一次了。
搜證工作
若希望通姦罪能夠判定成立,而贏得官司,最重要的關鍵就是「證據力」,坊間所謂的「捉姦、捉猴」的徵信社,品質良莠不齊,又因為妨害秘密通訊自由法通過立法,在有關性行為等這檔事非常的隱私的事,以前習慣使用監視器、監聽器拍錄影像及聲音,成為有力的通姦證據,目前因這種行為已違反秘密通訊而無法成為證據之一,甚至會反遭起訴(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條之��
By Anonymous
at 2010-08-21T09:28
at 2010-08-21T09:28
相信即使協議離婚他也不會給你好處的
女人真的很可憐
嫁給一個不對的人就是在扼殺自己的青春
我建議你要先去找一間可靠的徵信社
你不是說他有外遇嗎?
那只要花個3~7天應該就能查到很多資料了
比如說那女的一些基本資料和他們相處的模式和作息
等證據充分萬事俱全后就來個抓奸行動
轉換成你離婚時最有利的籌碼
這樣即使你們真的離婚了他也必須每月支付贍養費給你
現在暫時先讓他囂張一陣子
但你千萬得沉的住氣就是了
如有任何的疑問你都可以直接問我或mail我
祝順心~
By Jessica
at 2010-08-23T02:37
at 2010-08-23T02:37
雖然我年紀不到50,但是從小身在單親家庭,自己也經歷過一段三年的荒唐遊戲婚姻
發現離婚比不離婚更痛苦,比陌生人更不如更如同生離死別!那種失落和一無所有比沒有離婚時候的糾結更清晰也更令人茫然
要是離婚之後的路途在十年二十年後妳確定可以過的更好,到了妳漸漸年老了無法行動了,開始病痛了,甚至無法自理了,身邊有人可以照顧妳,那就瀟灑離下去!
要是沒有信心和勇氣,當下的婚姻給妳痛苦而感到茫然認為離婚比較好還是必須深思熟慮的想,挽救他的心或許免了,等他也醒悟到再來後悔自責或許還能化解
至少妳還保有一席之位,不至於在外無名無份也不至於沒有個依歸的家
婚姻以外的性與愛總是迷惑著男人,實質上是福是禍,對於懂得對抗壓力和潔身自愛的人來說應該視為毒物,輕則破壞自己的圓滿,子孫對自己的行為的貶低,重則身敗名裂流浪街頭...要是妳可以堅強一點不要理會他們的同一家口對外出氣,無論多苦,只要教育好孩子,把心放在良性的擴展,我相信靠著堅強意志,時間再五年十年的去過,事情一定會有雲淡風輕的一天,要是沒有至少還有孩子保護妳
我舅舅年輕長得帥,老了還是那麼帥,英俊還帶有男人的瀟灑,早早進入婚姻之後還是桃花依
By George
at 2010-08-21T20:58
at 2010-08-21T20:58
就算是要離也要以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訴請離婚
協議離婚的話想必先生不會讓妳有太多的利益
既然他有外遇就重新蒐證並抓姦
之前的證據因為已經徹告了所以要重新蒐證
妳公公說男人有外遇是正常的
難到他不知道外遇是要付出代價的嗎?
還虧他是公務員
我建議妳離婚並取得一筆錢後開始自己的生活
離開那無情的先生與家庭吧
抓姦後,可以要求離婚或維持婚姻
抓姦後,選擇離婚可請法官裁定共有的財產分配
抓姦後,選擇離婚需考慮小孩監護權是否要擁有
抓姦後,選擇離婚可請求配偶付贍養費及小孩生活費或教育費
抓姦後,可向配偶或第三者要求「名譽賠償金」
先蒐證確認地點後抓姦吧
有任何疑問可來信給我祝順心~~
Related Posts
朋友**算是傷害罪
By Bennie
at 2010-08-19T00:00
at 2010-08-19T00:00
交通事故疑問規則與責任
By Brianna
at 2010-08-17T00:00
at 2010-08-17T00:00
感情傷害罪受判幾年刑期?
By Steve
at 2010-08-13T00:00
at 2010-08-13T00:00
幫幫我解有關一些法律常識的問題
By Yuri
at 2010-08-11T00:00
at 2010-08-11T00:00
車禍傷害罪一問
By Vanessa
at 2010-08-11T00:00
at 2010-08-11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