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樣的年收需要繳稅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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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一年扣繳憑單,總收入28萬多
包含年終+加班費+月薪等等
需要繳稅嗎??
感謝~~
已更新項目:
所以要繳稅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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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helia avatarOphelia2014-04-28
102年度薪資所得280000,採標準扣除額、單身、無扶養親屬計算如下:所得總額-(免稅額*人數年滿70歲免稅額)-標準扣除額-特別扣除額=所得淨額280,000-(85,000*1+)-79,000108,000=8,000所得淨額*稅率-累進差額=應納稅額8,000*5%-0400應納稅額-扣繳稅額-可扣抵稅額=應繳稅額400--=400
102/08/25-102年個人綜所稅可扣除的項目有哪些?
免稅額:每人每年85,000
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年滿70歲127,500
標準扣除額及列舉扣除額,二者擇一有利申報:
標準扣除額【單身】79,000、【已婚】158,000
列舉扣除額項目:
【捐贈】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
【保險費】每年每人24,000,健保可全額列報。
【醫療及生育】無限額;但受保險給付,不得扣除。
【購屋借款利息】限自用住宅,每戶每年300,000。
【租金支出】每戶每年120,000,與購屋借款利息二者擇一有利申報。【災害損失】無限額;但受保險賠償或救濟金部份,不得扣除。
特別扣除額
【薪資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108,000
【教育特別扣除額】子女每人每年25,000就讀空中大學、專校及五專前三年及已接受政府補助者除外。
【殘障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108,000
【儲蓄特別扣除額】每戶每年270,000
【財產交易損失】以不超過當年度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為限。可遞延三年。
【幼兒
Robert avatarRobert2014-04-30
發問者你好:
幫你整理好了,詳細資料在這邊
http://adf.ly/k1RTS
希望其他回答者也認同我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