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不見了,該如何處理其留在屋內物品? - 法律

Agatha avatar
By Agatha
at 2010-07-27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房客已未繳租二個月,並自上個月底失蹤失聯完全無法聯絡上,房客的物品還留在屋內,租賃合約前幾天已到期,我的租賃合約是一般市面上販售的租賃合約,合約內容有類似(租賃期滿,承租人所遺留不搬的任何物品,視為承租人拋棄所有權,出租人得任意處置。)的條文,另我有寄存證信函到租屋處表達不續約,且限租期到期後10日內出面商討相關事宜,否則房客物品將處理掉,但人已失聯寄存證信函無法寄達,這樣租期到期後10日的時間到了後,我可以直接將房客�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Noah avatar
By Noah
at 2010-07-27T17:53
您好:**就ㄧ般正常程序而言,此份租賃契約應該會有(是否續約,應於前30天告知)的條文,若不續約房客告知房東後,於租賃契約屆滿之日點交水電瓦斯及屋內狀況是否屬人為損害,若屬人為損害可要求房客賠償或抵扣房屋押金作為損害金,並簽定解約同意書(注意.一般明眾不會注意到這點),目的在於點交項目,賠償項目,鑰匙及押金無息返還項目,經雙方簽章後ㄧ式兩份以示無誤,到此,才真正完成從房客進駐的簽約到退租的合約,然後再繼續尋找下一個房客.**特殊情�
Rachel avatar
By Rachel
at 2010-07-31T12:54
出租人對於承租人的物品可以留置變賣充抵租金,這就是所謂的留置權。所以你不用擔心房客回來要東西,沒跟他算帳就要感恩了,東西就當事抵充物。以上供你參考民法第445條不動產之出租人,就租賃契約所生之債權,對於承租人之物置於該不動產者,有留置權。但禁止扣押之物,不在此限。前項情形,僅於已得請求之損害賠償及本期與以前未交之租金之限度內,得就留置物取償。2010-07-2810:29:15補充:本來就可以清除,你已經沒租給他了,為何不能
Zora avatar
By Zora
at 2010-07-29T18:56
建議你先將東西打包好,並將房子整理好出租出去,如果失聯的人回來了,房子可以因為找不到失聯的人而出租了,算是正常,至於東西物品,就先代保管,如果失聯的人回來時就還他,(仁至義盡),如果太久都沒消息就處理掉吧!!
Quanna avatar
By Quanna
at 2010-07-28T01:00
如有資料的話請他處理不然直接丟掉

關於弘光科技大學

Quintina avatar
By Quintina
at 2010-07-26T00:00
我想問弘光科技大學的健康事業管理系好嗎??出路好嗎??課程是什麼??

國內期貨商推薦

Anonymous avatar
By Anonymous
at 2010-07-26T00:00
我想要開期貨帳戶我要操作台指期下單能推薦一下期貨商嗎能網路下單的

google瀏覽器要如何限制部分網站?

Agatha avatar
By Agatha
at 2010-07-26T00:00
因為我的電腦是用google瀏覽器在上網的但是會有其他人用我的電腦常常會有一些不安全的網站造成我的電腦中毒請 ...

無名音樂語法-有背景圖的音樂盒

Gilbert avatar
By Gilbert
at 2010-07-26T00:00
最近突然好想學做這個東西可是我看過其他知識家的回答發現不是很懂==因為我對語法不是很熟悉我想做和http://www ...

建商合建分配坪數如何計算?????????

Frederic avatar
By Frederic
at 2010-07-26T00:00
大家好:本建案目前參與都市更新.因有合建分配的問題想請教各位相關人員給予答案.謝謝1/此地號本來就在都市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