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要不回來有什麼法條可告對方?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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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手機是當初在我朋友那買的.我只有留下當初購買的發票.現在對方不環我.請問有哪一條法律可告他?侵占會成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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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 avatarJoseph2011-07-25
當然告侵占會成立,而且也只能告侵占罪。建議先寫個存證信函給對方,限她一定時間內返還手機,如果他到期不還,直接拿存證信與購買之發票當證據到當地派出所提出告訴。然後再請求民事求償。如需進一步諮詢或有新疑慮(提問),請自行上我部落格留言,因為個人不會回頭看已答覆問題。另法令如有變動,應以最新法令為準。...Showmore
Agnes avatarAgnes2011-07-27
侵占會成立的不知道你朋友是做什麼的搞不好會構成業務侵占刑法33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