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人不償命?馬先生適任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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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珊珊作為外交官,把從菲律賓雇來的傭人,當作「奴隸」般對待。原來合同簽的是每月1240美元薪金,結果只給450美元。原說好每週工作40小時(每週五天),結果強迫傭人每天工作12到16小時,而且每週六天劉珊珊至今沒有一個字的道歉,反而對她的美國律師誓言,「做她認為是對的事情」。馬英九政府的外交部,從沒有一個字譴責劉珊珊這種欺辱、盤剝傭人的惡劣行徑,反而只是一個勁地譴責美方做法「粗魯」,劉珊珊的虐待傭人是不是「公務」��

All Comments

Kelly avatarKelly2011-11-28
劉姍姍可不是芝麻綠豆的政務官.他可是讓主管外交事務的老馬在美國顏面掃地的大官嘿!!!你們要寵老馬到甚麼地步?寵到他50天後下台?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1-11-25
國際是國際,國內是國內吧。有誰會在人家地盤上大罵自己的國民阿,啟不是丟人現眼。
Bennie avatarBennie2011-11-26
劉珊珊在派駐堪薩斯之前為台灣駐菲律賓代表處副代表,先後經歷民進黨政府的駐菲代表吳新興,及後來的代表李傳通。在此之前,劉姍姍曾派駐芝加哥及波士頓,並曾擔任外交部國組司科長及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副祕書長。這人看起來是民進黨執政時期的官員,然後在馬政府任內做丟臉的事情,然後民進黨大罵馬政府。...Showmore
Necoo avatarNecoo2011-11-28
陳水扁搞的減刑間接害死一個教授你不要忘了嘿
Ida avatarIda2011-11-28
民主國家公務員稱為公僕專制帝制極權把公務員當官這是問題之癥結幾十年來愚民腦殘奴化教育下很多人已喪失思考能力在民主初期台灣才會出現無能無恥無賴馬這是台灣民主過程最大恥辱台灣住民們長智慧思考吧給後代自由民主清新好空氣讓這塊土地所有住民都能幸福快樂...Showmore
Necoo avatarNecoo2011-11-25
大大你好如果一個總統是管那之麻小事那麼政務官事務官是幹什麼用再則要廢除死刑的可是民進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