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詐欺案最高法院已結案 被害人有5位
當初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
法官裁定因事件複雜移送民事庭個別處理
最後在庭上和解
和解內容就是願意還錢並以5%計算利息
現在問題是當出扣留40萬的犯罪所得還在執行處那
詢問書記官 他說必須要有法官裁定 他才有辦法發錢
因為被害人不只一位
問題是當初民事庭法官根本就沒說要怎麼處理這些錢
今天書記官只跟我說 叫我找懂問題的人處理
難道這些錢只能眼睜被政府收去?
請問版上高手
我下一部該如何做呢?
感謝
--
詐欺案最高法院已結案 被害人有5位
當初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
法官裁定因事件複雜移送民事庭個別處理
最後在庭上和解
和解內容就是願意還錢並以5%計算利息
現在問題是當出扣留40萬的犯罪所得還在執行處那
詢問書記官 他說必須要有法官裁定 他才有辦法發錢
因為被害人不只一位
問題是當初民事庭法官根本就沒說要怎麼處理這些錢
今天書記官只跟我說 叫我找懂問題的人處理
難道這些錢只能眼睜被政府收去?
請問版上高手
我下一部該如何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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