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去年的"三倍券"到現在購物會觸犯詐欺嗎 - 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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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論其他罪刑,純論詐欺而言

這絕對是很明顯的詐欺罪行,你知我知獨眼龍也知

但是最後極有可能會產生無罪判決


原因很簡單,我完全可以推論之後法官會怎樣判

所謂三倍券 五倍券 乃政府為了振興經濟而出
其外表雖然有寫三倍券 五倍券而加以區分
但顏色 大小等皆相仿 確實一般人民可能疏漏而未加察覺
然後注意是三倍還是五倍,是行為人的義務
但刑法339不罰過失
然後結論又是無罪

法官一定會用兩者太相似,來幫忙開脫

到時候就來看看,會不會被我預料到結果

我只能說檢察官可能又得白忙了

起訴了半天最後結果又是無罪

不知道有沒有方法,可以讓法官的判決 變成羈束判決 而非裁量判決
諸如凡是以三倍券混充五倍券者,就是詐欺罪,沒有給法官模糊解釋的空間
不知道有沒有這種可能
※ 引述《ultratimes ()》之銘言:
: 雖然應該大部分的人都已經花完了
: 假設還有人沒花完
: 而趁五倍券時又拿出三倍券來使用
: 因為五百和兩百長得很像
: 如果不專心點還真的容易搞混
: 這時候拿出來使用,是不是會直接觸犯詐欺罪?
: 如果收到三倍券,是不是可以直接報警處理?
: 因為可以認定對方有想要以三倍券混充五倍券的嫌疑
: 還是可以告更重的偽造文書罪?
: 如果把手上的三倍券 "視同" "偽造的"五倍券
: 那是不是可以用偽造文書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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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1-10-17
Agnes avatarAgnes2021-10-20
忘記看ID 原來是U大師
Megan avatarMegan2021-10-24
子非法官,安知法官之裁判?
至於你所追求的效果,或許可將之明定於法條構成要
件,但為了振興券而特別立法是否有其必要?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21-10-27
把三倍券放在身上,如何解釋?
Vanessa avatarVanessa2021-10-30
這種文留著不怕誤導風氣嗎?
John avatarJohn2021-11-02
檢座應該會詢問三倍券來源及是否知道過期無法使用來檢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1-11-06
視,誤用的邏輯前提是之前為何不用?用以推論是故意。
Oliver avatarOliver2021-11-09
看到一半感覺怪怪的果斷拉回去看id
Zora avatarZora2021-11-12
有人沒學過刑法三階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