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驗傷單要告我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事發經過:朋友進入我的租屋處,情緒激動想破壞東西,我為了阻止用雙手抱住他,拉到門口去避免他亂來。我並沒有出手打人,只是想阻止這種無理取鬧的動作中間她反抗拉扯等等,有跌倒(我壓在下面)結果對方事後跑去醫院驗傷,說要告我傷害......然後接連傳了好幾通簡訊來,想恐嚇或是嚇我想請問,他在我房間內沒有其他證人,我該如何自保?如果隨便持驗傷單要告誰就能告嗎?當晚有發生爭執,附近鄰居有聽到

All Comments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1-08-12
版主您好1.沒有證人,他要您傷害是很困難的,若真的提告,您要據實說沒有傷害到他就對了。2.若有恐嚇的資料留下來,對方有數及觸犯刑法第305條的恐嚇罪。3.對方情形進入房屋,已經涉及觸犯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居罪,如果他告您在您的租屋處傷害他,您可以同時反控他侵入住居罪的。第三百零五條(恐嚇危害安全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第三百零六條(侵入住居罪)【告訴乃論】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2011-08-2009:39:18補充:對方情形進入房屋更正:對方強行進入房屋...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1-08-11
如對方真的提告,成罪的可能性偏高。(畢竟您有抱住的動作,鄰居又聽到爭吵聲。)僅供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