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到昏迷算受傷嗎? - 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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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7492646 (夜家)》之銘言:
: 以下節錄107年三等警察考試題目
: 「...甲憤而以雙手掐住乙的頸部,不顧乙之死活,大力掐著,使其難以呼吸終至昏倒在地...不久後乙甦醒,幸為死亡。」試論甲刑責。
: 撇開殺人未遂或其他罪不談,單就傷害罪來看,把人掐昏算不算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
: 或是題目沒說受傷就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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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你貼出完整題目:


甲與乙為鄰居,兩人常因細故爭吵。某日甲於酒醉後,聽到乙騎摩托車回家及關門所發
出的聲響,認為噪音過大擾人而前去乙宅理論,兩人爭吵之中,甲憤而以雙手掐住乙的
頸部,不顧乙之死活,大力掐著,使其難以呼吸終至昏倒在地,甲見乙昏過去方才感到
滿意而鬆手,不久後乙甦醒,幸未死亡。試論述甲之刑事責任。


粗略說一下,
看起來主要爭點是在討論原因自由,
至於你說可不可以從傷害罪切入,
依據題目給的線索:
以雙手掐住乙的頸部不顧乙之死活大力掐著,使其難以呼吸終至昏倒在地
攻擊手段是用手大力掐,被害部位頸部是人體要害部位,
以及不顧乙死活,直到他呼吸困難到昏倒,
這部分如果犯意評價成具備傷害故意,
除非你有相當堅強的論理,
不然我認為是會扣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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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ae avatarRae2020-09-14
看起來是殺人故意啊
Thomas avatarThomas2020-09-16
是啊
Mia avatarMia2020-09-16
不過殺人一定會先傷害阿 只是都會被殺人所吸收 除非是兩個
犯意
Belly avatarBelly2020-09-20
管見以為看起來是主觀是殺人,客觀是殺人未遂,傷害被不
真正競合掉了,所以本來就不用論傷害吧?
Lydia avatarLydia2020-09-22
感謝大大解釋,這題聽某師解釋殺人未遂不成立,才繼續
討論有沒有傷害的問題
Yedda avatarYedda2020-09-22
這題,我看過好像○點還是○成的書面解題,是認為殺人
故意。
Caitlin avatarCaitlin2020-09-23
但我認為普遍考生應該會認為是「殺人故意」吧?
Damian avatarDamian2020-09-25
你想處理傷害罪的部分是沒關係 但之後一定會被競合掉就是了
Zenobia avatarZenobia2020-09-26
這個要論殺人未遂不成立喔...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20-09-30
看怎麼說故事吧 還要說成殺人未遂不成立傷害要成立...
Agnes avatarAgnes2020-10-02
腦部缺血一段時間才會昏迷。請判斷腦缺血是否算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