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相扭打被對方提告傷害罪,要如何答辯? - 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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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只有本人與老婆在,突然女兒跟女婿進來要帶走老婆去做精神狀態鑑定,本人不同意並要求他們出去,因此跟女婿產生爭執與衝突,進而互相扭打,女婿馬上去驗傷並提告,我因只是扭到就沒有驗傷,對方不願和解所以被起訴。
我答辯時能否以刑法306條私闖民宅作為辯護,互相扭打前有要求其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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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與女婿並不住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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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對方除了出於正當防衛外,是沒有任何理由可以傷人,看來就只好認錯願意接受處分,雖不願意也不得不接受,所以也不需要調解,錢還是繳給國庫。
3個已更新項目:
回覆Nasa
1,老婆今年一月底中風半身癱瘓無法言語,出院後努力作復健,意識完全清楚,回復法院的聲請監護宣告意見她也簽名表達不需要監護宣告或輔助。
2,住院不到一個月老婆的三本銀行錢被領光到只剩

All Comments

Freda avatarFreda2020-09-12
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所以你是正當防衛。
中華民國刑法
第306條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Joe avatarJoe2020-09-07
1、女兒和女婿要帶走你太太,你完全有理由阻止。不過要告他們私闖民宅也很難成功,畢竟他們沒有「私闖民宅的犯意」,沒有想逗留,只想硬帶走你太太
2、其實他們告你傷害是小事,你只要在法院上說明,你和太太結婚幾十年,兩人感情深厚,女兒和女婿莫名闖入想強硬帶走太太。為保護太太,不得已才會動起手來。這樣你就不會有什麼事(說穿了,傷害罪本來就是小罪)
3、你太太的財產,雖然你女兒無權去動,但最怕的是她利用你太太的名義,去侵占財產
4、能不能告強制罪,最重要的是你太太的意願,如果她本身願意跟你女兒走,那就…
5、報警可能沒用,只能打官司要求女兒把你太太交出來(你可以用她們未帶你太太正常看診、無心照顧太太要求她們交回你太太)
Isla avatarIsla2020-09-09
您的太太可以作證嗎?
1.她和你都不想(不需)被鑑定
2.不同住,沒干預他們的生活,為何一定要鑑定?一般為了錢,取得禁制產權,就可完全分配其財產。
3.我維護我太太的權益不被強迫,不阻擋太太被強行帶走
4.女婿強帶岳母,女兒是混蛋。沒有女兒縱容,女婿也不敢。
5.告訴女兒,無條件庭上算了,否則法院公證遺囑,什麼都沒有。
6.這次警訊看好自己的錢和房,在腦子清楚的情形下信託,萬一身體突然有問題,可就悲慘了
7.問可信任的代書、律師都可以,重點是可信任
Candice avatarCandice2020-09-09
都已經不同意要求出去了
這樣還判你錯
法律是這樣規定的話那我覺得是惡法要修法
John avatarJohn2020-09-07
等同地上的地獄,是人性滅絕的牢房,那會好過!
Necoo avatarNecoo2020-09-12
首先,刑法306的要件之一:是「無故」....!所以要先查「...女兒跟女婿進來要帶走老婆去做精神狀態鑑定...」的相關事由為何?才能判斷是否無故喔~
如果前列事由....並非無故,自然也就不能算是正當防衛而免責喔
Carol avatarCarol2020-09-12
是可以私闖民宅為由來辯護,但勝訴的機會不高,因為他們能進入屋內,是你或妻子開門的。
現在看法院如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