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別人的機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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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騎車時不小心撞到別人停在路旁的機車,車子倒了,我就先將車停在旁邊,然後把那台機車扶起來,稍微看了一下照後鏡上有裂痕,不過沒看到車主和趕時間就先回來了......回到家後心裡很不安,上網查了一下相關知識,發現這樣算是肇逃,我待會會回到現場去,看看能不能找到車主,麻煩請各位告訴我一些車禍的相關知識和處理方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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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e avatarOlive2013-10-25
1.你若擔心會有肇事逃逸之情.可到當地分駐派出所報案登記備查.若對方有報案的話.警方就會通知你跟對方和解.因你沒有撞到人不會構成刑法185-4條肇事逃逸罪.只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2.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前項之汽車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汽車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六��
Dora avatarDora2013-10-21
哈鏡子而已反正不是撞死它撞爛它撞倒它他去找修機車的修理就好ㄚ報警何???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3-10-21
你說的應該是"傳票"不會那麼快收到傳票如果路口有監視器拍到你的車牌號碼警察這幾天應該就會通知你過去說明基本上還是會盡量讓雙方和解因為無人傷亡問題比較好解決只要能盡最大誠意賠償對方就是...
Hedda avatarHedda2013-10-23
留字條或請警察通知車主並說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