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我是直行車而且也是綠燈的情況下騎車,然後馬路中間忽然一個很像遊民的人騎著腳
踏車直接橫越馬路,因為天色很暗所以沒煞住就撞到(大蓋5-10公里左右的速度),他
的腳踏車落鍊,我的手擦傷,因為都沒什麼事,所以大家就都離開了,機車行的老闆可以
作證是他先違規,這樣我有被告過失的可能嗎?他沒手機,我也沒給他聯絡方式。我現在
應該去警局還是可以做什麼嗎?
--
踏車直接橫越馬路,因為天色很暗所以沒煞住就撞到(大蓋5-10公里左右的速度),他
的腳踏車落鍊,我的手擦傷,因為都沒什麼事,所以大家就都離開了,機車行的老闆可以
作證是他先違規,這樣我有被告過失的可能嗎?他沒手機,我也沒給他聯絡方式。我現在
應該去警局還是可以做什麼嗎?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