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因為年輕不懂事,所以戶頭被人騙去當人頭帳戶所以被弄了個詐欺罪在自己身上出庭的時候,檢察官說因為沒有證據,很容易被判刑看要不要選擇緩起訴一年,義務勞務60個小時,罰金3萬我抱著花錢消災的想法就答應了於是我義務勞務做完了,錢也存到了但是中途我並沒有收到罰金的信件,而且很久很久最後我忍不住打電話到檢察署才得知我被撤銷緩起訴但事實上我是真的沒收到而且當時被答應要緩起訴的時候,我問過他門很多人((櫃檯人員、總機人員、義務勞務指導員他們說判決下來會有三個步驟一、收到判決書二、收到義務勞務信件三、收到罰金信件所以我前面兩個都有收到也做了,一直都在等,直到第三個因為他們都是專業的,所以問了也相信我把這些跟書記官講,書記官說在寫份再議書過去只是當時徹緩信件是在10月送的,現在12�
撤銷緩起訴20點 - 詐欺罪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