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東西算侵占罪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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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撿到一隻手機撿到就自己使用了沒有想那麼多剛剛才收到法院傳票不過日期時間己過我該怎麼辦後續會怎樣會有哪一些問題請知道的人幫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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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dy avatarHardy2010-11-05
中華民國刑法第337條(侵佔遺失物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佔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5百元以下罰金。最多罰幾千塊...但是會有前科.......
Hardy avatarHardy2010-11-02
大大您好您這樣是觸犯侵占罪章節裡面的其中一條小弟講比較詳細一點是觸犯了刑法§337條侵占遺失物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因為其他大大講的侵占,雖然講的沒錯,但是大部分人都會以為是觸犯刑法§335條(普通侵占罪),「易持有為持有」...
Tracy avatarTracy2010-11-05
侵佔是非告訴乃論之罪,嚴格上來說,刑法沒有所謂「公訴罪」。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0-11-06
法院寄傳票寄給你,你不去,法院就會下拘捕令侵占當然算公訴罪
Yuri avatarYuri2010-11-04
這個的確卻是侵占罪喔,因為你沒有在第1時間還給手機的本人,至於後續,如果手機的主人要提出控告的話,可能就要賠錢瞜,所以快點還給本人比較好,免得到最後害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