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香港身分證及護照是否屬雙重國籍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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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
之前的文章約為五年前的事情
請問一下這個規定在這段時間內有所改變嗎?
又跟97前後出生有無差別?

有台灣身分證及護照
以及香港身分證(永久居留證)及特區護照(已過期)
這樣狀況下認知是否為雙重國籍?

會違背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第 1 項第 1 款(未具或 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第 2 款(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 國籍) 這條文嗎?

感謝大家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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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na avatarUna2021-06-20
現在皆屬同一國籍,沒有關係
Eartha avatarEartha2021-06-22
看的是港澳條例
Bethany avatarBethany2021-06-23
k大好,可否細說是哪一條呢?還找不到啊
Olga avatarOlga2021-06-24
他們就不是"外國人"所以不會有"雙重國籍"的問題
Regina avatarRegina2021-06-29
特區護照我記得沒錯的話,是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
民的護照,其條件之一要具備中共公民身份。既然有中
共公民身份,便要依照兩岸關係條例,設籍10年以上方
可任一般公職。
Tracy avatarTracy2021-06-30
j大好,請問這個意思是只要設籍十年以上便可嗎?
Valerie avatarValerie2021-07-05
港澳地區人民是適用港澳關係條例
Ivy avatarIvy2021-07-05
港澳關係條例沒有規定要設籍十年的規定
John avatarJohn2021-07-07
自問自答.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88年11月16日88局
力字第191578號書函意旨,認定此不具雙重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