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員工的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執行命令...該如何付款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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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收到一張員工的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執行命令但是內容我實在看不太懂,請問各位~~~~我該怎麼處理這張。↓--------主旨:請將義務人XXX服務於櫃公司支每月應領薪資在3分之1範圍內予以扣押,其效力及於扣押後應受及增加之給付,貴公司不得向義務人清償,義務人意不得收取或為其他處分,並請貴公司按月將扣押金額開立受款人為新北市政府交通裁決處之支票或匯票,並影印本命令併寄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且副知本分署,移送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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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 avatarSteve2014-02-14
你們公司員工XXX欠繳交通違規罰款900元交通對移送行政法院裁決強制執行執行單為就是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該署函知你們公司在員工XXX的工資中扣押900元及民國103年1月14日起加計之利息將款扣到後用附件那張寫明茲依法務部執行署新北分署年月日新北執平年執字第號執行命令,陳報如下:你省略的內容我看不到(但你們必須逐項照辦之後連所扣之款以會票寄回去)...........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