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桃園簡易庭通知書+是否是假的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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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你們好,我在今天收到一張種類為調節的通知書,是由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桃園簡易庭寄發來的。連帶一份對方的請求損害賠償之訴狀,填寫日期為今年的元月13號。而通知書填寫日期為,99年1月15日。只是,這張通知書上,書記官的名字並未蓋章,這樣子是否為假的呢?而我在官方網站收尋,也尋獲不到這份公文。請問一下,是不是只要是從法院寄發的任何傳票或是通知書,都一定會蓋上書記官的資料?絕對不會發生漏蓋的狀況?如果是,那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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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nie avatarBennie2010-01-21
先看清通知書內容(一定要有承辦人書記官蓋章)地址桃園市仁愛路120號傳真(03)3709216承辦人(書記官姓名)聯絡方式(03)3795470轉????發文日期?????發文字號????結尾有(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庭書記官姓名用印)此非打字是像皮章另外蓋的填寫日期也不可能只有兩天˙你就收到通知書的只要法院正常寄出之公文一定有承辦書記官用印的通知書內容一律是打字的並無手寫(無法塗改)請求賠償單據是沒有官印的具狀人要簽名蓋章或手指印行事告不成可另提告民事的紅字
Eden avatarEden2010-01-20
對方的請求損害賠償之訴狀看自己與內容的事實陳述有沒有相同總不可能你沒犯罪 對方因損害賠償莫名其妙要告你如果有這件事情打底下這支電話再查詢.不要用那份寄來的文件上面寫的任何聯絡方式桃園簡易庭:(33056)桃園市仁愛路120號或是到這裡輸入查詢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FJUDQRY01_E_1.asp...有問題你再來派出所分局我們的服務台樂於幫助你隨時謹慎 詐騙集團就沒辦法得逞2010-01-1922:29:48補充:桃園簡易庭電話是→總機:03-3396100各分機電話 http
Lydia avatarLydia2010-01-20
依我的看法,掛號上面的電話,不要打免得真的是詐騙,上面應該要有文號,股別才對,打電話去桃園地方法院桃園簡易庭問比較清楚,上面應該會有股別及案號,就算都沒有總有個連絡人..還沒有裁判,是不會有公文的